以前没有电脑、网络等高科技,所以也没有网络犯罪的行为,但有了网络犯罪,法律也相
应制定出网络犯罪的刑法,所以法律是随着人的行为而制定这才是活用。而今,陈水扁总
统任内也犯过法,还有许多烂民代犯法,所以我们也要有制定一套法来规范犯罪的总统和
烂民代。
建议马总统别老是说:“谢谢指教”,这样只会让人更嘲笑你的无能,我曾听我朋
友说:“人不要脸,只能一次,不能有第二次。”如果不能有第二次那就要改,就要认错
。马总统剩下二年多的任期,想“改革”大概也别指望了,因为你已经错失很多良机,而
且从一开始方向就错,不过马总统的好处是不会“贪”、不会“伸黑手”,既然没有这些
坏习惯,在仅剩二年多的任期中,何不如建立起“制度”,并且放弃某些特权,你先放弃
特权,立委便没有理由不放弃,如此才能做到釜底抽薪,完成改革的先机,为台湾铲除掉
“二颗烂苹果”。(取材自《引爆台湾第一颗原子弹》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