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观光局对菲律宾事件声明稿

楼主: Is5th (龙五的手上只要有枪)   2013-05-17 13:09:01
交通部观光局新闻稿
因应菲律宾船舰5月9日射杀我国渔民之行为,菲律宾政府对我国不友好之作法,造成台菲
目前关系紧张,外交部于今(15)日将菲律宾全国列为红色警示区域(代表不宜前往),不
鼓励国人赴菲律宾旅游。另就旅客参加赴菲旅行团之解约退费处理原则,交通部观光局经
与民航局、中华民国旅行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及中华民国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会商决
定:行程如有安排至菲律宾旅游者,依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书第28条规定办理,即旅客解
约无须负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将已代缴之规费或履行本契约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费用(如签
证费、已开票之机票款等)扣除后之余款退还旅客。
观光局呼吁旅行业者,针对目前尚未组团者,不鼓励后续再组团前往菲律宾旅游。该局同
时提醒赴菲律宾旅客,外交部已公布相关菲律宾旅游警示之最新商旅资讯,国人可迳利用
该部领事事务局网站查询(http://www.boca.gov.tw);而旅游消费者如遇争议无法解决时
,可向中华民国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地址:台北市长安东路2段78号11楼,电话:
25068185)或该局(地址:台北市忠孝东路4段290号9楼,免费申诉电话:0800211734)
申诉调处。
http://admin.taiwan.net.tw/news/news_d.aspx?no=249&d=4210&tag=2
版上讨论激烈 看这个比较准
作者: SHOOTA (修塔)   2013-05-18 18:37:00
合法规合法 愿意全退的比较有心不是吗?
作者: tn01050784 (Jam)   2013-05-19 20:13:00
大推愿意全退的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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