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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魏豫绫(台湾铁路产业工会秘书长)、翁玮(玮烨法律事务所所长)
近日传出行政院要求未来台铁在国定假日时员工都有出勤义务,甚至还要挪移国定假日,
原本国定假日就属于运输业旺季,当天不仅工作量繁重,更是第一线台铁员工牺牲与家人
朋友团聚的日子。
依照劳基法第84条规定,台铁员工属于公务人员兼具劳工身分者,有关工时、出勤之劳动
条件应从优适用劳基法规定,故现行制度下台铁要求员工于国定假日出勤,必须依劳基法
第39条征得员工同意,若台铁员工同意于国定假日出勤,亦是可以依劳基法第39条领取加
班费。
但新的子法制度一旦实施,不仅让台铁可将劳基法第37条国定假日休假之原则变例外,一
概要求台铁员工于国定假日出勤,甚至直接在班表中以挪移国定假日之方式(亦即让国定
假日调整至某个平常日),规避给付辛苦出勤员工之加班费;若挪移之结果导致每位同仁
之国定假日均不相同,更将使工会难以组织会员进行集体休假之工会活动,严重冲击集体
劳动法之工会行动权,这些改变岂是比过去好?!
台铁产工在今年9月26日已前往行政院前召开记者会“国家要给你不能要?留才方案公开
透明”要求行政院出来说明,关于要修法限制国定假日休假一事,当天接陈情代表之陈处
长虽回应是误传、不会修法,行政院绝对会遵守劳基法,建议劳资双方制定团体协约让大
家有所遵循,但现在看来不到一个月就打脸自己。
而迄今台铁公司化留才方案未明,还频频传出待遇缩减的消息,现在又透过修订子法,直
接剥夺台铁员工国定假日休假与同意出勤领取加班费之劳动权益,未来台铁员工要主张劳
基法第37条于国定假日休假,不仅要先对班表国定假日挪移表示异议,亦要对国定假日出
勤表示异议,更可能面临排山倒海而来之人情压力、同侪眼光与考绩考核,试问哪个劳工
主张法定权益,要如此过五关斩六将?
台铁对员工设下如此多重之限制,全然无视合理、合法之劳动权益!此与交通部王国材部
长在今年2月8日承诺的“台铁公司化,福利待遇保证只会更好”完全相反,现在看来能维
持现状都困难,行政院根本是假留才,真诈欺,毫不重视铁路专业人才,放任事故风险徒
增!未来台铁会否趁公司化转换契约之际,再对员工祭出狠招,值得我们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