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孔文吉提出国营事业管理法修法草案,规定位于原民地区者进用人员排除
公开甄试(翻摄自草案)
〔记者黄佩君/台北报导〕立法院下周拟审议“国营事业管理法”修法,国民党
立委孔文吉提案修法打破国营事业用人均需通过专业考试规定,直接提出若国营
事业位于原住民地区者,进用人员不需公开甄试。这也意味国营事业若位于55个
原民乡,人事不需经公平考试。而目前国营事业多已有原民加分条款,包括台电
、中油笔试均加计15%;而“原民工作权保障法”也已规定原民乡公务机关需有3
分之1以上雇员雇用原住民。
立院经委会下周拟排案审议“国营事业管理法”,孔文吉针对原住民国营事业就
业提出修法,要求国营事业位于原民地区者,进用人员排除公开甄试。由于打破
过去国营事业用人均需公平考试的规范,对民生国营事业如台电、中油、台水的
人员进用将有严重影响。
该条文提案立委包括孔文吉、郑天财,以及民进党原住民立委陈莹,加上19位国
民党立委连署。全部22位委员中仅有陈莹非国民党籍。
“国营事业管理法”第31条规范国营事业用人均须通过公平考试,法条规定“国
营事业人员之进用,除特殊技术及重要管理人员外,应以公开甄试方法行之”,
且以笔试为原则;就算设为例外的“特殊技术及重要管理人员”,也应由国营事
业针对项目、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陈报主管机关,还需上网公告。
但孔文吉提案修法此条,只要位于原住民族地区者,进用人员即不须以公开甄试
方式进行,并不限特殊资格或技术,也引发国营事业员工不满,批评是“后门条
款”、“绑桩限定”。
1名国营事业中阶主管就表示,原民乡人事派任情况原本就较为复杂,因“原民
工作权保障法”规定公务机关若在原民乡,则在驻卫警、工友、或其他不需公务
人员资格的人员上,就需有3分之1以上雇用原住民。有些地区仍无法达到此标准
,主因当地青壮人口外流,或者开缺属技术缺,不一定刚好有合资格的原民籍人员。
他也强调, 此条文修法仅规定排除公开甄试,但对要如何确保符合专业资格并
未多规范;如修法通过,未来人事安排恐会更加复杂,并衍生不符资格者以其他
管道获得优势等问题。
而除“原民工作权保障法”规定需一定比例任用原住民外,国营事业多也已针对
原民加分,包括中油、台电、台水、台糖等均有笔试加分15%规定。
除孔文吉外,其实国民党委员持续提出要求国营事业在原民乡增加雇用的修法
。包括去年郑天财也针对同条提出修法,要求国营事业人员进用之公开甄试,
“应依原住民就业状况及国营事业之特性,订定相关保障或优惠措施”,
但仍未在法条内排除公开甄试。
郑天财当时表示,经济部和所属国营事业,除了达到“原住民族工作权保障法”
所规范的晋用原住民员工比例外,还应把原先规范3分之1的比例再调高。
根据原民会9月统计,原民受政府雇用之就业者,有37%具有正式公务人员任
用资格、63%则无。而在山地原民乡,比例则为33%、67%;在非原民地区则
为42%、58%。而无任用资格者最大宗薪资均落在2到4万;有任用资格者则落
在6到7万元。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378129
整天想开后门..
这种一搞下去以后不用考
看谁钱出的多就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