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国营政风专A答案疑义

楼主: minekiss99 (PTT JC)   2016-11-28 14:47:41
****具有提问性质的文章经有人回答后不得自删****
作者: s80129 (AA)   2016-11-28 15:00:00
第八题我觉得是问无权代理,而不是无权处分,且纵使善意亦可能有重大过失第十一题,答案是纯粹抄法条,但适用上你这样解释是可以的至于辅助宣告那题,应该是每一个选项都要辅助人同意没有答案
作者: charlotten (ten)   2016-11-28 15:10:00
第8题用他人名义是无权代理
作者: mollyar (茉莉芽)   2016-11-28 15:15:00
第8题,无权代理没有善意受让的适用15题我也写B呜呜
楼主: minekiss99 (PTT JC)   2016-11-28 15:17:00
但乙将笔电让与丙之处分行为系物权行为,自然可适用物权善意受让制度吧http://angelo-li.blogspot.tw/2012/12/blog-post_3812.html?m=1
作者: piercepaul (Never too late)   2016-11-28 15:20:00
重点是以甲名义出售...丙主观上是跟甲成立契约,怎么主张善意受让?
楼主: minekiss99 (PTT JC)   2016-11-28 15:29:00
https://is.gd/c1PU9B上面连结的题目类似 说有适用善意受让制度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11-28 15:45:00
你连无权处分善意受让跟 无权代理都分不清楚
楼主: minekiss99 (PTT JC)   2016-11-28 15:56:00
我再来研究看看好了 谢谢各位
作者: sa52781 (Vzj)   2016-11-28 17:48:00
除了第8题我都跟你选一样的欸哈哈好巧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1-28 18:13:00
第八题乙交付的物权行为就是无权处分有善意受让的适用才对 答案A错在哪
作者: piercepaul (Never too late)   2016-11-28 19:41:00
...你没看到以甲名义出售,948但书也看一下吧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11-28 20:24:00
交付是事实行为,处分行为是物权让与合意把交付认为是物权行为,只能呵呵了
作者: peimiranda (pei)   2016-11-28 21:36:00
15题B 357条免除责任
作者: s4033426 (s4033426)   2016-11-28 23:26:00
我是觉得不用去讲别人呵呵啦~每个人读书都有盲点~除非你专A考100分再来讲别人,要不然我觉得你蛮不厚道的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11-29 00:56:00
不然说 把交付认为是物权行为,代表民总/物权根本没读通这样有比较好吗? 有辅助宣告那题就没100啦, 97.33而已
作者: s4033426 (s4033426)   2016-11-29 01:06:00
哇~~阿不就好棒棒~阿你是没去考司法官还是考不上~来考国营真是委屈你了呢~别人的程度都太差了~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11-29 01:12:00
应该比你好一点点啦^^ 比你棒棒
作者: s4033426 (s4033426)   2016-11-29 01:39:00
你几岁XD. 阿不是都读通了~怎么还没考上司法官啊QAQ你知道你的法律知识在考上司法官的人眼里也很呵呵吗^___^
作者: s80129 (AA)   2016-11-29 03:10:00
理性讨论啦不要吵架,这题本来就包括债权和物权行为啦交付也是动产所有权移转的要件之一,其实我觉得应该是在于代理不管是债权或物权的法律关系是存在于本人和相对人之间也就是甲丙之间,而不是乙丙,所以甲是有权利的人并不是无权处分的情形,若甲不承认,甲还是能把东西要回去丙只能依民法110跟乙请求损害赔偿原po附的网址,应该是解题方向有错,这是我的个人看法有错请指教~
作者: s4033426 (s4033426)   2016-11-29 08:58:00
其实那题非常简单,重点就是"以甲名义"四个字,无权处分跟无权代理的区别就是:到底是以谁的名义处分。出卖并交付不是本题重点。 我没有要吵架,纯粹觉得每个人读书都有盲点,在学习的过程中都会有错误的时候,不用以为自己很厉害然后嘲笑别人。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以为是的人只会让我觉得很可笑
楼主: minekiss99 (PTT JC)   2016-11-29 14:12:00
大家不要吵架啦 楼上两位s大解释的很清楚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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