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是在台北市政府某机关当约雇,目前在台水
以台水来说是可以并计休假年资的
只是中间有中断的话第一年是按比例给假
第二年之后,就可以把先前的年资并进来合计休假年资
以我的例子
先前在北市府作5年半的约雇,当兵1年3个月,总共6年9个月
按公务人员请假规则第七条,3年以上第4年起休假有14天,6年以上第7年起有21天
去年11月录取台水
等于去年只有2个月的年资,加上之前总共6年11个月(差一个月…)
所以今年按比例有2.5天的休假(14天*2/12)
国旅卡可以刷2858元(1143*2.5)
不过国旅卡只有台水才有
以上
※ 引述《crazyliar (Liar)》之铭言:
: 各位好
: 我有先爬了板上一些讨论年资的文章,
: 发现也有人在推文中问过这个问题,
: 但没有人回答这个问题 所以再次发问求解~
: 想请问
: 如果在考上国营之前是担任政府的约聘雇的工作,
: 那考上国营后,之前的政府约聘雇年资可否并入国营的特休休假年资呢?
: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