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高虹安火大反击:未验收就开打是林智坚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6-09-20 22:07:07
※ 引述《vv77888 (BlackPink就是黑粉红)》之铭言:
: 记者林翊涵/综合报导
: 新竹市政府日前砸下1.18亿元改善自由车场,却被在地议员刘彦伶踢爆,场内仍出现赛道
: 龟裂、积漏水惨况,甚至请来道士进行祈福仪式;另外,新竹棒球场传出疑似“未完成验
: 收”,就举办开幕表演赛,掀起外界热议。对此,新竹市长高虹安紧急发声辟谣,选举愈
: 来愈近,不实讯息、移花接木的旧照片与刻意影射也愈来愈多,“面对谣言,我们用事实
: 说话”。
只是就本文来谈:
一、“请道士祈福”应是抓准了高虹安的不表态(没有对外说明其宗教信仰),所以才会
这样散布
如果当初验收时有直播(不是拖到开幕时),当然就可以直接打脸了,不需要人家来
澄清;不过理论上这不是常态作法,一般上也没必要“遵从”
二、目前的状况是:
(一)既然司法没办法拉下台,仰赖其他阴谋、阳谋实属可预期的
(二)“有做事”不能说是罪,但总要做好被追打的心理准备,意味怪罪某某阵营、族
群搞事是没用的
(三)人工智能改图部分,这更是正常现象,要反制的难度很高(除非不让他们有机会
取得“素材”,只是这会衍生不透明的质疑)
三、思路面向要搞清楚,既然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会搞得类似大乱斗的场
面,且即使累了还要继续,怨天尤人也没用
至于:
: 推 melody11: 这可以告了吧!造谣妨害名誉 122.118.6.236 09/20 21:36
必须思考的是,目前的实务上从宽很多了
且这种往往仅涉及对公共课题的评论,且不牵涉到私人法益,因此基本上告不成的(除非
转向《社会秩序维护法》“造谣”违纪行为,但一样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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