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医疗法修正!违反隐私最高关5年 医疗暴力最高罚25万

楼主: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26-08-25 11:32:10
1.媒体来源:
2026-08-25 10:04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2026-08-25 10:04 联合报/ 记者林铭翰/台北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医疗法修正!违反隐私最高关5年 医疗暴力最高罚25万
4.完整新闻内文:
医疗法修正!违反隐私最高关5年 医疗暴力最高罚25万
2026-08-25 10:04 联合报/ 记者林铭翰/台北即时报导
立法院会三读通过“医疗法”修正草案,立法院长韩国瑜敲槌通过。联合报系资料照
近年医疗暴力事件频传,立法院会今天三读通过“医疗法”修正草案,任何以强暴、胁迫
、恐吓或其他方法妨碍医疗业务执行,未来将处新台币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锾。此
外,意图散布、播送或贩卖医疗隐私者,未来也将面临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法院会今天三读通过“医疗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本次修法内容涵盖医疗暴力、医疗机
构病例及其隐私、医疗广告、医疗社团法人等相关规定。
根据三读通过条文,法人得为医疗社团法人社员,社员及其持份转让应经中央主管机关许
可;其资格条件、最低资本额、持分上限、持分转让程序、废止许可及其他管理事项办法
,由中央主管机关会商相关机关定之。
三读条文明定,医疗社团法人有法人社员者,董事以6至15人为限;具有法人社员的医疗
社团法人分派盈余时,应提拨当次分派10%盈余用于提升员工福利、病人权益及就医品质
与环境,提拨金额应在2年内执行完毕。
现行医疗法第84条规定,非医疗机构不得为医疗广告,然而民国112年宪判字第17号曾经
指出,禁止医师为医疗广告与宪法第11条保障言论自由的意旨有违,本次修法也将条文变
更为“非医疗机构或医师,不得为医疗广告;前项医师以为其执业登记之医疗机构广告为
限”。
针对医疗暴力部分,三读条文规定,任何人不得以强暴、胁迫、恐吓或其他方法妨碍医疗
业务执行,罚锾由现行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调升为“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
,保障对象从“医事人员及紧急医疗救护人员”扩及至“其他相关人员”,医疗机构未依
中央主管机关公告采取必要措施,未来可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由于医疗暴力常见公然侮辱,修法也增订以公然侮辱方式妨害执行医事、医疗或救护相关
业务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20万元以下罚金。
三读条文明定,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不得无故利用工具或设备窥视、窃听病人非公开的医疗
与疾病资料或身体隐私部位,或者无故以录音、照相、录影或电磁纪录窃录病人非公开的
医疗与疾病资料或身体隐私部位,违者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科30万元以下罚金

此外,三读条文也规定,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不得意图营利提供场所、工具或设备,便利他
人进行上述相关行为,还有意图散布、播送、贩卖、制造及播送相关资料或窃录内容,违
者将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者并科50万元以下罚金,以上罚则同样适用
于未遂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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