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与国中少女校园嘿咻拍爱爱画面 认罪缓刑
自由时报
2026/08/09 记者丁伟杰/嘉义报导
男大生涉犯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及拍摄少年性影像罪,嘉义地院判刑1
年7月、缓刑4年。(资料照)
嘉义一名男大学生结交一名国中少女,两人两情相悦,曾在某国小校园两度嘿咻,其中一
次男大生拿手机拍下两人爱爱画面,由于男大生涉犯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
罪及拍摄少年性影像罪,嘉义地院日前判处有期徒刑1年7月、缓刑4年,须接受10小时法
治教育课程。
判决书指出,男大生于2024年底某日,约少女至某国小校园,在未违反意愿情况下,两人
发生性行为;2025年4月13日男大生二度约少女到同所国小发生性行为,过程中拍摄与对
方性行为性影像。
事发后,男大生因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案件,经检察官提起公诉,男大生在法院
审理时坦承犯行,并与少女父亲达成调解而得宥恕,且提出接受性平教育证明,及少女父
亲表示同意对他从轻量刑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男大生明知少女年纪尚轻思虑未臻成熟,并无完足性自主能力,竟无法
理性克制情欲,未顾及对方仍处于心智及生理发展均未成熟的少年阶段,也未尊重少女父
亲对女儿保护教养之情;男大生虽未违反少女意愿发生性行为,但犯行对少女影响难以一
时评估呈现。
法官审酌男大生犯后确有悔意,且愿尽力弥补己过,经此侦审程序当知所警惕,予以缓刑
,以启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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