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
2.记者署名:
叶冠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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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才薪资拟没5万不得面议!揭露门槛将调高 涵盖9成职缺
为促进薪资透明、改善低薪,劳动部规定经常性薪资四万元以下的职缺,不得写“面议”
,必须揭示薪资范围。劳动部近年研议再提高揭露门槛,至今只闻楼梯响。最新审计报告
指出,去年初任人员平均薪资已经三点九万元,逼近四万元大关,超过七年未调整的揭露
门槛,早就无法反映劳动市场薪资水准。
劳动部官员说,目前朝向最低工资一点七五倍的方向研议,目前仍在法制作业中。若以今
年最低工资二万九五○○元计算,揭露门槛为五万一六二五元。
劳动部在二○一八年修订“就业服务法”,明定事业单位征才薪资未超过四万元,必须揭
示薪资范围,不可再写“面议”;并且公布指导原则要求应以区间、定额或最低数额择一
揭示,区间以不超过五千元为宜。违者处六万元以上、卅万元以下的罚锾。
当初的四万元门槛,是以二○一七年初任人员平均薪资二万七○五五元乘以一点四八倍,
但随着初任人员薪资年年提升,劳动部两年前开始研议提高揭露门槛,以二○二三年初任
人员薪资三万五千元计算,乘以一点四八倍,约五万一八○○元,初拟门槛订为五万,涵
盖约九成职缺。
不过,顾及修法频繁性,行政院经济发展委员会于二○二四年十月决议,改以最低工资的
一定倍数作为揭露数字,门槛随最低工资调升,当时要求劳动部研议方向为最低工资的一
点七五倍。
但审计部指出,二○二五年的初任人员平均薪资为三点九万元,已趋近现行薪资揭露门槛
,超过七年未检讨,迄今劳动部仍无作为。
中央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所兼任副教授辛炳隆表示,他赞成门槛不要订死,而是随最低
工资浮动调整,但资讯揭露只是第一步,有必须评估政策成效,对求职者来说,是否为有
用资讯,对增加薪资有没有帮助?对求才企业来说,是否真的带来给薪压力?
辛炳隆指出,之前做过研究,当薪资以区间揭露时,比如三万五到四万元,大多数的求职
者更在意区间下限,建议也一并检讨五千元的区间范围。
政大劳工所名誉教授成之约说,揭露薪资水准,目的是要减少劳动市场上的资讯落差,但
未必能改善低薪,他也提醒,为什么是乘以一点七五倍,而不是其他倍数,劳动部必须论
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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