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民主国家司法偏向宁可放错,不可抓错?

楼主: nissan168 (pingGO)   2026-08-05 13:22:07
如果用一句话概括,大多数民主法治国家的司法理念,更接近第一种:
宁可放过有罪的人,也不要错判无辜的人。
为什么民主国家偏向“宁可放错,不可抓错”?
原因在于,民主法治国家认为:
国家的权力,比个人的力量大得多。
如果政府可以随便抓人、定罪,那人民就没有安全感。
因此建立了很多制度来限制政府,例如:
1、无罪推定(没证明有罪前,就是无罪)
2、检察官负举证责任
3、必须有合法取得的证据
4、被告有辩护权
5、可以上诉
6、法官必须依法判决,而不是依情绪或民意
因此,刑事案件通常要求证明到“排除合理怀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的程
度,才可以定罪。
请问这才是民主国家,应该有的司法样貌吗?
欠1.7亿,无法自理,去健身房运动,是民主国家应该有的司法样貌吗?
请问有解卦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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