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觉得平心而论,
找公司当白手套当然有猫腻,
但背后的原因就是台湾采购法的沉疴。
国防部跟中科院又不想自己去搞这些麻烦事,
而外国厂商也不想跟中华民国搞这些麻烦事,
所以找一个中间公司过一手,
我想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
而这些空壳公司,基本上拿下标案,
接下来就可以试着去融资,
然后如果顺利就履约交付,
如果不顺利就拿钱跑路。
反正保证金大概率也是融资融出来的,
抵押物申请假扣押,
大家就这样耗著也没差,
要抓去关的负责人大概也是人头,
关一关可以拿一笔安家费,
大概流程就是这样履试不爽。
我觉得矛盾的点是这类采购确实有风险,
但是国家把这类风险寄托在空壳公司上,
反正失败了,也不关我事,
到现在国防部的说法就是我罚了阿,
我解约跟列为不良厂商了阿,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种不负责任的标案延宕完全没有人要负责,
国军采购需求再重新招标也要时间,
这些时效的损失就是厂商关一关、罚一罚就好。
我是觉得在打弊案之余,
真的要想想未来怎么可以有一套健全的方式,
不要把采购风险通通架在厂商身上,
好厂商不敢投也不想投,就只有空壳公司套白狼,
大概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