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utokey (该起床啦)
2026-07-12 18:52:45: 蔡姓男子驾驶汽车沿台北市师大路行驶,行经斑马线时,疑未完全减速停车,撞击准备
: 过马路的吴姓女子,吴女受重创颅内出血,一度失去呼吸心跳,救护人员将她送往台大医
: 院抢救,仍在昏迷中,确切肇事原因待查。
: 警方调查,35岁蔡男今午12时许驾驶汽车沿台北市中正区师大路往北行,经师大路125号
: 前的斑马线时,车头碰撞准备过马路的57岁吴女,吴头部受创,一度失去呼吸心跳,送医
: 后目前仍昏迷中。
AI 摘要
在美国开车在斑马线上撞到行人,后果极其严重,驾驶通常需
要承担高昂的经济赔偿、驾照扣点或吊销,甚至面临过失致死
或二级谋杀等刑事入狱指控。
美国法律奉行“行人拥有绝对优先通行权”(Right of Way)
只要行人踏上斑马线,车辆就必须完全停下等待。钜额的民事
赔偿美国的医疗费用极高,一旦在斑马线上撞伤人,驾驶或其
保险公司必须负担当事人的全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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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险是在台湾的班马线开车撞人~
如果是在美国的班马线开车撞人
这辈子恐怕要赔到死......
台湾以教化为目的不会逼开车的驾驶赔到死
如果家属要求赔偿太多
法官也会仗义执言:被害家属不要太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