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
2.记者署名:
刘明岩
3.完整新闻标题:
彰化警涉性侵16岁女嫌疑人…检认定“1原因”不起诉 警局回应了
4.完整新闻内文:
彰化警分局一名黄姓侦查佐被控侦办毒品案时,涉嫌在侦防车上对1名16岁女性嫌疑人性
侵得逞,县警局将黄记两大过免职,相关长官也受连坐处分。不过,检察官近日侦结,以
双方属合意性交,对黄员做出不起诉处分。县警局表示,目前仍是再议期间,全案尚未确
定,相关处分仍由警政署核定中。
今年5月间,彰化警分局查获一起毒品案件,将16岁少女等多名嫌疑人带回侦查队侦办,
黄姓侦查佐与少女互相加LINE,隔天即开着侦防车到少女住处,接她到侦查队办案,少女
则指控,他们一起用餐后,黄竟在侦防车对她性侵,返家告知父母,到医院验伤后,控告
黄涉嫌妨害性自主。
县警局调查后,确认两人发生性行为,将黄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彰化地检署侦办,并以
影响警誉为由,将黄记2大过免职处分,侦查队长及小队长均记过处分,分局长自请处分
,相关人员的处分目前仍由警政署核定中。
不过,检方侦办时,依相关迹证,认定黄与少女属合意性交,无利用职权强暴胁迫情事,
日前对黄员做出不起诉处分,至于相关处分是否调整,也引起关注。
县警局督察长林英煌表示,目前县警局仍未收到不起诉处分书,而且这名少女可以提起再
议,目前仍是再议期间,因此全案尚未确定;至于包括黄姓侦查员等人的行政处分,目前
仍由警政署核定中,将等刑事部分确定,才会做出最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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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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