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法官:家属并非不能维持生活 驳回扶养金?

楼主: douge (树大便是美)   2026-07-07 12:09:36
※ 引述《kent (大屌肯特)》之铭言:
: ※ 引述《syearth (sysearth)》之铭言:
: : 台湾法官已经开示
: : 小孩被撞死 孩子的父母要不能维持生活才能请求法定扶养金
: : 民法第192条
: : 2.被害人对于第三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者,加害人对于该第三人亦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 : 民法 第 1117 条
: : 1.受扶养权利者,以不能维持生活而无谋生能力者为限。
: : 2.前项无谋生能力之限制,于直系血亲尊亲属,不适用之。
: : 所以以后 家人被撞死
: : 法官:我查了一下 你劳退每个月明明就可以领3万多 并非不能维持生活
: : 所以你不能向加害人请求 扶养金
: A. 声请扶养费要提交证据,家属没提供
: B. 双方律师都不争执原告有领到700万
: A的问题,包括诉讼相关证据资料,双方都有拖延提交被法院告知
: 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必须提交,否则将不予采纳,
: 所以不知道原告方是否没交或太晚交声请扶养费的证据?
: B的问题就奇怪,原告说没收到700万,但法院说双方都不争执有收到,
: 是原告律师疏忽?还是法官记错写错?
这是判决书原文
法官自己搞错700万是当事人要求得总赔偿金
不是当事人已经拿到的赔偿金
两造均不争执原告已领强制险700万元
强制险就不是700万元
法官自己在判决上面乱写
法官就完完全全搞错强制险赔偿金的数字了
你后面讲那些是什么鬼
强制险在法庭上面就是说 200万
当然不会去争执 是700万
因为700万是当事人提出的总赔偿金
法官根本用AI乱写判决文吧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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