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AI客服的回应(食药小帮手
针对下架原则,食药署署长姜至刚说明,经过评估后以第一层产品为主。他举例表示,以
冰淇淋来说,其脂肪含量约10%,若以苯骈芘8.1来计算,持10分之1的原料就是0.8,终产
品就是0.8ppb(微克/每公斤),在食用的安全卫生标准之下是合格的。换言之,使用这
些油再制成的加工商品属于第二层,不会被强制要求下架。
07:45 PM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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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及相关规定,使用不合格原料制造的产品,无论终产品检
验结果如何,均属不法产品,应予以没入销毁。
具体而言:
原料不合格即不得使用:若原料油品不符合“食品中污染物质及毒素卫生标准”(如苯骈
芘超标),该原料即不得供为食品产品或其原料使用。
不得以稀释规避:使用不合格原料制造的产品,不能因为经过稀释后终产品检验合格,就
认为可以食用或免于下架。油品的品质管理不能只依赖检验结果,对于原料端的管控才是
关键。
源头管理原则:食用油脂应自源头管理,凡使用不符合食安法之原料(如饲料用油、皮革
油、回收油等)制造之油脂,无论该产品后续检验结果是否合格,均不得续供为贩售或加
工制造。
因此,您所述的“使用苯骈芘超标原料油品,经稀释后终产品合格即可不下架”的做法,
与现行法规规定不符。
恩 看来又有一个AI客服要被下架了 我怎么说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