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郑维真
彰化童参加路跑遭撞亡 无照肇事驾驶判刑2年10月
彰化县1名男童113年与家人在彰化二林参加路跑时,遭杨姓无照男子开车撞伤,送医不治
,彰化地院依过失致人于死罪,判处杨男有期徒刑2年10月。
彰化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杨姓男子因酒后驾车,民国113年5月遭吊销自用小客车驾驶执
照;同年11月24日上午7时许,他开车沿彰化县二林镇儒林路二段由南往北行驶,开进伯
立欧公益马拉松活动管制路段内,男童被撞击倒地,送医抢救不治。
据判决书内容,男童家人表示,原本期待孩子长大后变成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未料去跑马
拉松就永远回不了家,心很痛。
法官审酌,杨姓男子坦承犯行,有2次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纪录,其案发前不断透
过手机扩音与他人谈话,分神处理他事,驾车习惯非佳、交通安全遵守意识低落,迄今尚
未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或调解而取得原谅。
此外,法官也考量主办单位彰化县喜乐小儿麻痺关怀协会及相关人员未善尽交通管制之责
,应负担一定比例过失责任等因素,依汽车驾驶人驾驶执照经吊销驾车而犯过失致人于死
罪,将杨男判处有期徒刑2年10月,可上诉。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07010202.aspx
备注:
无照开车讲电话撞死未成年人
重判2年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