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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遭传染性病!持刀“刺颈破腹”杀爱侣 恐怖男友依杀人罪起诉
记者林东良/台南报导
台南市北区西门路四段2026年3月14日晚间发生杀人案,台南地检署检察官郑聆苓指挥市警
第五分局侦办,凶嫌姚男(25岁)怀疑遭20多岁的黄姓男伴侣传染性病,多次厉声质问讨说法
,但却遭到黄男冷处理;黄为此逐渐疏远姚嫌,并提出分手。姚嫌心有不甘,愤而趁黄男下
班时堵人,并持刀将其刺杀。全案经检方侦结后,依杀人罪提起公诉,并于今(29日) 提解
羁押中的姚嫌,移送台南地院审理。
检方调查,姚嫌自述与黄男为同志伴侣,2人交往期间曾发生多次性关系,未料事后姚男检
验发现罹患性病,怀疑是黄男传染,因此多次厉声质问,未料黄却冷回“我没有性病”,否
认传染;但姚嫌仍不相信,2人为此发生多次争执,进而逐渐疏离。姚嫌遂于2026年3月14日
凌晨3时许购买长约30公分的雕刻刀,并于同日晚间前往黄男工作地点堵人,见黄下班后姚
嫌一路尾随,最后双方于西门路四段骑楼发生争执,姚嫌愤而抽出预藏的刀械猛刺黄男胸腹
及颈部等处。
警消获报赶抵现场时,黄男已经没有呼吸心跳,经紧急送往成大医院抢救,仍因伤势过重,
于翌日凌晨宣告不治。警方获报到场后,立即控制姚嫌,并查扣相关证物,市警五分局后续
依杀人罪嫌移送台南地检署侦办。检方声请羁押获准,并于3月15日进行相验,厘清黄男死
亡原因及案件经过。检察官郑聆苓侦查终结,依杀人罪嫌及国民法官法提起公诉,全案今移
审台南地院审理。
如果这位杀人甲甲早点知道 U = U 的进步观念 也许就不会冲动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