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lwyn (殿下)
2026-06-12 18:12:01※ 引述《rick102233 ()》之铭言
: 台湾每年查获毒品案件约达 3万5000件以上
: 这3万多人肯定都会骑车开车在路上跑
: 毒品初犯比例约20% 初犯给改过机会好了
: 也就是平均有2万人以上是毒品累犯(毒品反应阳性)
: 如果真的大执法把这些人抓一抓
: 一年要枪毙两万多人有可能吗?
: 你真的ok ==
我建议啦,
要玩就玩大一点,不要这么小家子气,
以后各种犯法行为我们就这样处理:
首先,所有犯罪者的器官都强制配型估价。
死刑犯全取,其他重刑犯取不致死量,比如无限供血、供骨髓、单边眼角膜、单边肾脏、部
份肝脏、整组外生殖器人,手术过程全部上网付费直播。
所有器官拍卖所得就填补他们的犯罪造成的损失或赔偿被害人。
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一律死刑,
死刑优先开放被害人家属选择是要先卖奇怪还是先申请执行以牙还牙;
受害者家属不想动手的话,就开放一般民众竞标执行权,价高者得!允许团体得标~
根据不同费用,可以拿不同等级的武器,国家就提供武器跟场地,把受刑人放中间给得标者
们或家属们猎杀。
反正不管人有没有搞死,最后都整具拆来卖,剩下的尸块就放肉食性猛兽进去吃,然后以上
全程上网付费直播。
最后所得扣掉弹药耗材费,全部补助受害者家属。
犯强奸罪的,就开放竞标,以小时计费,根据不同玩法收费不同,也提供价高者有拍摄甚至
发行、转播的权利,甚至提供阉割权竞标,价高者可以亲手执行。
让这些强暴犯赚够赔偿金才能出狱,不然就要一直卖屁股。当然也可以合并器官贩卖的价格
,让被害人选择哪种方式优先。
赔偿价码就以一个成年被害人赔偿=300万;未成年被害人赔偿=500万,如果对同被害人连续
施暴超过一年,每犯行年再累加25万给该被害人。
犯其他伤害罪的同理,
把人撞到残废的就开放竞标把他撞到残废、或是按照得标者的个人喜好,可以用不同执行方
式达成同等伤害,比如泼酸的也开放用火焰枪烧、或者开放直接一片一片剐下来受害者等比
例面积的皮肤。过程也都上网付费直播。全所得也都补助被害人。
贪污的优先贩卖器官。
吸毒累犯+精神病重罪犯就开启罗马竞技场模式,让这些受刑人批量玩大逃杀,全程付费转
播,每场最后一名生存者再丢去封闭式勒戒,让牠在无人看顾的牢房里面反复发作直到戒瘾
,当然过程也是上线付费直播。
如果是精神病罪犯存活,就安排半年入院治疗,如果半年后没有改善可能,就送去再大逃杀
一轮。
这些犯罪如果没有受害人,那所得就填补国库。
以上所有竞标费用开放抵税前所得,公司行号也可以竞标奖励员工、或者标器官然后捐出去
做公益。
当然受刑人服刑以后强制排除在健保资格之外,国家没必要浪费医疗资源在人渣身上。
这样的社会一定欣欣向荣,因为那些心理变态施虐癖的精神病再也不用躲躲藏藏,只要好好
上进努力赚钱,得标以后想怎么发泄都可以,一切合法,想红也可以直播中露脸,也可以买
转播权加钱引流去个人的频道+贩售影片;
受害者也得到心灵的平静、复仇的快感跟财物的补偿;
社会也能杀鸡儆猴,达到示范作用。
纳税人不用再花冤枉钱养这些人渣废物,有效减少监狱拥挤问题;
而且还有一批受病痛折磨的善良人士可以解脱、重获新生,健保支出也会下降。
我个人是根本不支持什么矫正或教化的概念啦!装什么善良?
我们是一个社会欸!又不是什么大型慈善机构或宗教?
本来社会资源就是有限的,何必浪费在对社会毫无贡献的渣滓上?
一天到晚花资源在罪犯身上,对老实守法生活的人公平吗?
古时候部落生活也是弱肉强食,这种不符合团体价值的个体早就被宰杀或驱逐了,我们何必
为了装善良违反人性、侵害多数人的权益?
妈的最痛恨那些少数人假鬼假怪去设一些垃圾道德标准。
幸好台湾太落后所以没有在收容难民。最不爽那种拿我纳税钱去洒,却没有回馈在对社会有
益的方面。吃屎吧!
最好法官都撤一撤,以后引进AI一比一照受害人的受损程度量刑就好。
早就看那群尸位素餐的恐龙不爽了,尤其是绿到敢违宪的,根本是动摇国本、危害社会安全
,最该死刑。
大家觉得行刑系统直播价位要怎么定比较有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