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教师工会踢爆老师脱光喝花酒!裸照没马赛

楼主: JKGOOD   2026-05-01 11:28:54
1.媒体来源:
ETtoday 新闻云
2.记者署名:
记者陈宏瑞/高雄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教师工会踢爆老师脱光喝花酒!裸照没马赛克侵犯隐私 要赔7万
4.完整新闻内文:
高雄市教师会理事长于居正踢爆某高职教师与比基尼辣妹饮酒作乐,甚至脱衣狂欢,还公
布照片痛批败坏师道。不过踢爆行动却踩到红线,遭当事教师提告,法院认定曝光“裸体
清晰照”已侵犯当事人的隐私,判于男须赔偿对方7万元。
于居正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记者会,指控施姓教师在校外进出有女陪侍的声色场所,并
当场公布3张照片。画面中,施男在餐厅包厢内赤裸上半身、仅穿内裤,与多名穿着比基
尼的女子近距离互动,画面相当火辣。教师会事后更在官网电子报加码爆料,直指施男是
“薪水小偷”、“毛手毛脚”,甚至痛批“不配为人师表”。
施姓教师气炸反击,强调该聚会是在包厢内的私人活动,对于空间与穿着本就有合理隐私
期待,且教师工会的电子报内容严重损害名誉,因此向于男提告求偿30万元。
案件审理时,于居正辩称,照片来自公开脸书帐号,且教师出入不当场所,涉及教育形象
,属于公益揭弊与评论,并无违法。
不过法官认定,虽然施男在聚会中自愿脱衣,隐私期待确实降低,且照片内容未达猥亵程
度,但于男在公开资料时,对其他人脸部都有打马赛克,却独独保留施男清晰裸露画面,
明显超出揭弊必要范围。法官认为,若仅为证明有饮酒聚会,无须曝光其裸身样貌,此举
已构成隐私权侵害。
此外,电子报指控施男性骚扰实习老师、是“薪水小偷”等内容,法院也认定查证不足。
于男仅依一名毕业生私讯即发布指控,未进一步查核或让当事人说明,已违反合理查证义
务,损害名誉,最终法院判定,隐私权侵害部分判赔5万元,名誉权侵害判赔2万元,合计
7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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