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社工陈尚洁一审判刑2年 儿福联盟发声

楼主: manman0324 (太阳)   2026-04-16 21:35:17
评估个案跟通报,是助人工作里最最基本的能力。这不是什么高阶技巧,而是从大学就开
始教。通报制度、流程、内容也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考试也会考,十分基础,这些几乎
就是专业的基本门槛。
说白一点,如果一个社工不会做评估,那就跟一个护理师不会打针一样荒谬。
那已经不是“做得好不好”的问题,而是根本不具备这个专业最基本的能力。
虽然社工没有被赋予公权力,但通报某个程度就是将公权力引进来,所以为何法律规定儿
虐24小时内通报,因为你通报后,公权力就进来了,而且政府是要求“疑似”就要通报,
没有要你“确认”才通报。
你能通报却选择不通报,在那里喊我没有公权力,是什么鬼故事?
社工的工作,本来就是要去看一个个案整体的状况,包括他的生活、状况、环境、支持系
统、有没有风险。如果只是听其中一方的说法,就直接相信,那其实已经违反了最基本的
专业原则。
社工本来就不能只听信单一来源,一定要多方查证、自己判断,综合评估,不然根本谈不
上“评估”,干脆就写‘’只相信主要照顾者就好‘’,有这样吗?
所以陈尚洁在法律上辩称“我只是相信保母的说法”、“我是被骗的”,这种说法其实是
没有办法成立的。因为你的专业,本来就要求你不能只相信一个人。
更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不是单次疏忽,而是多次漏接警讯。
一次也许可以说是多次失误,一再发生,那就是专业失职。更何况,小孩的状态已经那么
差,从照片里都看得出来,却还是没有采取行动,这真的让人很难接受。
更别说后续夸张的溢奶和行政勘验
※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铭言:
: 现在大多数社工确实都是靠热忱与理念在支撑
: 而且也承受着薪酬与劳务极其不对等的待遇
: 不过有些社工可能没发现
: 这个国家法律其实已经明文
: 给予社工非常严刻的保证人责任
: 这情况可以说
: 成为社工有职业风险,加入前请详阅公开说明书
: 与法官判决交保后罪犯又去伤害人对比
: 与之不同的是
: 法官给予交保属于判断风险
: 被界定为中立仲裁者不必负保证责任
: 而根据儿少法
: 社工则是受国家委托保护儿少当事人
: 属于直接执行者故具备保证人地位
: 残酷的真相是
: 这行真的不是光靠热情就能做的
: 还要有负担巨大刑事风险的觉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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