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妈集结高喊“喂食不等于饲主” 盼农业部勿修法禁止
2026-03-27 16:59 联合报
记者叶冠妤/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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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竹一名妇人以“观音开示”为由长期喂食游荡犬,去年遭重罚8万6000元,再度引发
野保、动保团体对喂食行为的争论。台湾动物共生联盟今号召一群“爱爸”、“爱妈”到
农业部陈情,高喊“喂食不是罪,善意不该被惩罚”,要求农业部不要将“禁喂食行为”
、“喂食等同饲主”等条文入法。农业部官员回应,尚未有共识,将持续搜集各界意见。
台湾动物共生联盟代表黄泰山说,今天不是来抗议的,而是跟农业部站在同一阵线,盼农
业部能坚持不将“禁止喂食行为”、“喂食等同饲主”入动保法。
黄泰山认为,现在动保法并未针对喂食行为有罚则,喂食流浪动物是无罪的,但因农业部
对流浪动物治理责任的界线模糊不清,导致地方政府裁罚时,将这名嘉义妇人推定为“实
际管领人”,以未善尽饲主责任开罚。
他进一步说,流浪动物是历史共业,并不是爱爸爱妈们“喂”出来的,政府应该要做好的
是源头管理,罚那些没有登记、没有为动物结扎、弃养的饲主,而不是处罚有爱心的爱爸
、爱妈。
南投县关怀动物协会理事长黄绍甄说,她跟先生过去风雨无阻喂食流浪动物,到后来成立
收容所照顾、送养,爱爸爱妈奉献生命、财产跟青春,还时常被谩骂,但难道要眼睁睁看
著流浪动物饿死街头?她指出,若没有流浪动物,怎会有喂食行为?重点在于政府没有做
好源头管理。
联盟指出,爱爸爱妈的长期定点喂食,是为了掌握族群动态、确保TNVR成效(如术后追踪
、新入个体监测),而非将动物视为私人财产,若只是因责任感、长期投入管理,就被反
向推定为饲主,等于是政府把原本应负的源头治理责任,全数转嫁给手无寸铁的个人。
对此,联盟提出五大诉求,包括“喂食不等于管领”、“区分治理与喂食”、“打破持续
性迷思”、“行政认定应透明”、“中央应落实配套”,呼吁农业部检讨饲主认定标准,
勿停留责任转嫁的恶性循环。
农业部回应,将持续蒐集各界意见,寻求兼顾动物福祉、公共安全及实务可行性的方向优
先推动。
农业部也说明,依现行动保法,饲主是以是否具备实际管领关系为判断,并非单一喂食行
为就认定。另在司法实务见解上,如具有长期喂养并让犬只出入特定私领域,或提供固定
栖息空间,对犬只行动已具控制力,则会认定为饲主,并负相应管理责任,但个案仍由县
市政府依权责调查裁定,民众如对裁罚有疑义,可提诉愿保障自身权益。
农业部指出,动物保护法修正草案目前正在立院审议,对于于是否将“定时定点喂食之人
”纳入饲主定义,在立法院审议时,有诸多不同见解,尚待立法院进一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