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6-03-26 07:36:06※ 引述《WuSam (藤原豆海)》之铭言:
: 中天新闻 林保宏
: 前桃园市长、前海基会董事长郑文灿涉嫌在华亚科技园区扩大开发案中,收受9.12公顷农地
: 主500万元贿款并协助自办重划遭起诉。其委任的豪华律师团在桃园地方法院准备程序庭中
: ,依“毒树毒果理论”主张检方监听程序违法,相关证据应无证据能力。桃园地院合议庭25
: 日依“权衡法则”裁定,认定检方并非恶意隐匿且贪污重罪公益性大于个人隐私侵害,监听
: 内容及衍生证据“均具有证据能力”,且不得抗告。
说“不得抗告”,是因为属诉讼程序进行中的裁定,通常在最终判决中,就这个证据能力
的记载,一定会再被重提
到时有不服的话,仍然是可以上诉第二审,请求重新检讨的...
而大概看了桃园地院一一三年度金重诉字第四号刑事裁定的说法:
【通讯监察内容】(法院节录与郑文灿有关的部分)
第一段:
通话时间:106年7月25日13时41分15秒起
通话长度:59秒
A为廖俊松、B为郑文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