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女童吃烧饼3分钟脸肿嘴外翻!母怒告

楼主: SuperSg (萌翻天的时代来啦°▽°)   2026-03-24 07:46:05
1.媒体来源:TVBS
2.记者署名:郭颖,颜圣芬
3.完整新闻标题:女童吃烧饼“3分钟脸肿嘴外翻”!母怒告早餐店,业者喊冤
4.完整新闻内文:
基隆一名小一女童日前跟母亲到住家附近早餐店用餐,误吃含有花生酱的烧饼,在短短3
分钟内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脸部红肿、嘴唇外翻,紧急送医治疗,事后家长对店家提告过
失伤害并附带民事赔偿,而早餐店业者则喊冤表示事前并不知情,双方各说各话。
事发当天,女童母亲带着孩子到早餐店用餐,孩子才吃了几口,母亲便发现烧饼中含有花
生酱,立刻让孩子吐掉。然而不到3分钟,女童脸部开始出现红肿,甚至肿胀到嘴唇外翻
,情况危急,家长紧急将孩子送医。
当事家长表示,女儿对花生有四级过敏,严重时会导致休克、窒息及全身起红疹。她强调
,自己事前查看店家菜单与照片,吐司都是干的,菜单上也没有注记含有花生酱。家长更
指控,店员当时在柜台大声质问她为何不主动询问有没有花生,态度令人无法接受。她也
提到,基隆市政府回复现点现做的早餐不需要加注过敏原。女童当下立即施打抗过敏针并
服用药水,观察两天后才康复,事后家长决定对店长提告过失伤害,并附带民事赔偿。
女童吃烧饼3分钟过敏 业者喊冤
早餐店老板则出面澄清,表示顾客当时并没有告知有任何需要注意的事项。老板指出,叫
救护车时家长还在争论此事,孩子当时还在吃东西,家长才去阻止。老板强调,店家事前
不知道女童对花生酱过敏,事后至少打了3通电话试图沟通,但都无效且被挂断。
针对此事,基隆市卫生局局长张贤政解释相关规范,表示市售有容器或包装的食品,若含
有“食品过敏标示规定”所列的致过敏内容物,应依规定标示,但散装食品及直接供应饮
食场所并非规范对象。张贤政也提到,卫生局鼓励并辅导业者主动向民众说明,店家可标
示提醒有过敏体质者可提前告知。对于相关规定是否有改进空间,仍需进一步研议。如今
双方各有说法,将交由法院审理。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news.tvbs.com.tw/local/3158989
6.备注:好奇法院会怎么判(′‧ω‧`),该不会是店家应注意未注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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