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教官摸胸20次罗生门 法院:女学生“这动

楼主: razan (僅供參考)   2026-02-01 21:42:24
1.媒体来源:
中时新闻网
2.记者署名:
尹维源
3.完整新闻标题:
教官摸胸20次罗生门 法院:女学生“这动作”成脱罪关键
4.完整新闻内文:
担任校教官的A男,被检方控诉多次假借教官室服仪检查、测量制服为由,对未满18岁的
高中女学生A女进行强吻、指侵,甚至酒后闯入A女住处强行猥亵,遭检方依强制性交、强
制猥亵等罪嫌起诉。然而,法院审理后大反转,法官认为A女指证前后矛盾,且在事发后
仍主动传讯要教官“载她去玩”,互动亲密如情侣,判决教官无罪。
检方起诉指出,A男身为教官竟未恪守师道,明知A女是未成年少女,竟先是趁A女身体不
适载往住处休息时,强行脱衣、舔舐胸部并指侵得逞。随后,又趁A女酒醉时携带食物前
往其住处,在房间内压住A女强行猥亵。A女揭露此事时控诉,A男甚至假借“测量制服”
、“按摩”等借口,在教官室对她摸胸“乔奶”20多次。
法院庭讯时,A男对发生性关系与亲密动作坦承不讳,但他委屈喊冤,辩称两人心投意合
。辩护人更强调,双方当时处于“感情状态”,互动如男女朋友,绝对没有强暴胁迫。
法院审理时发现,A女对于受侵害的先后顺序、细节,在警询、侦讯及校方性平会调查中
,说法多达四种版本,且对于是“被迫脱衣”还是“听从指示脱衣”前后不一。法院认为
,若真如A女所言对被告感到“厌恶”,理应避之唯恐不及。
判决书揭露一项关键证据,A女在提告之后,竟然还主动透过通讯软件Messenger持续联系
A男,讯息内容包括请求A男开车载她回去,或去火车站接她。此外,两人LINE对话中,被
告曾传送“妳的ㄋㄟㄋㄟ是我的”、“宝贝ㄚ头”等煽情讯息,A女不但没反感,还回复
“哈哈”,互动显然超出一般性侵害受害者的行为逻辑。
法院审理后认为,A男身为教官与学生发生亲密行为,确实“悖伦理纲常”,在道德上应
受高度非难;但法律讲求证据,A女的指述存在多处瑕疵,且缺乏除了单一指述外的补强
证据。在“罪证有疑、利于被告”的原则下,因此,判决A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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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201001136-260402?chdtv
6.备注:
裁判字号:台湾桃园地方法院 113 年度侵诉字第 25 号刑事判决
裁判日期:民国 115 年 01 月 19 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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