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房客入住快1年都没缴租金 女房东怒撕租约反被判有罪
4.完整新闻内文:
女房东小美(化名)2023年间将一间房屋出租给房客,双方约定每个月租金为1.5万元,
然而房客A并未支付租金,协商又没有结果,她一气之下撕毁房客那份房屋租赁契约书,
结果因此挨告。桃园地院法官日前审理之后,依犯毁损文书罪判处小美拘役15日,得易科
罚金1.5万元。
判决书中记载,小美2023年间将一间位于桃园市的房屋出租给房客,双方签立1年的房屋
租赁契约书,约定每个月的租金为1.5万元;然而,在租约到期前2个月,双方就因为纠纷
闹得不愉快,相约协商期间又发生争执,她一气之下徒手撕毁房客那份房屋租赁契约书,
并放入自己的包包内带走。
房客随后向警方报案。小美到案之后坦承有做出撕毁房屋租赁契约书的行为,但她辩称,
交给房客保管的那份房屋租赁契约书是她购买的,房客从头到尾都没有付租金,她一气之
下才会将契约书撕毁,并希望房客搬离租屋处。
桃园地院法官表示,虽然该份房屋租赁契约书是小美购买的,但她既然已经与房客约定双
方各留一份,并把契约书交给房客保管,可见该份契约书的所有权已由房客取得,不是属
于小美的文书,自然也不是小美可以自由处分的物品。
此外,法官指出,房屋租赁契约书是为了证明双方契约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据,小美将
契约书撕毁并带走,不仅导致房客无法阅览本案租约的具体内容,也让文书物质及效用性
丧失,如果日后双方发生纠纷,房客恐怕难以顺利拿出契约书进行内容核对,确实有碍于
双方之间的争执解决,足以对房客造成损害。
法官表示,小美仅因租约纠纷,就擅自撕毁房客保管的房屋租赁契约书,行为确实不妥,
考量到她始终否认犯行,至今也未与房客达成调解,但她这么做的动机是因为房客未按时
缴纳租金,最终依犯毁损文书罪,判处她拘役15日,得易科罚金1.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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