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每周一鞭能取代死刑吗?

楼主: hamasakiayu (ayumi)   2025-12-31 10:38:14
※ 引述《anagan (Believe in KP)》之铭言:
: 如果不执行死刑,那也不能让死囚在狱爽过吧?
: 能否研拟执行鞭刑制,对死囚每周鞭刑?
: 这样应该能大幅降低犯罪率吧?
其实不太可能
据说,一鞭下去,至少要半个月到一个月才能正常走动
所以每个月一鞭其实是比较合理的规划
但人权组织大概会靠北
因此我还是认为维持固定鞭数就好
譬如法定三鞭五鞭,有下限有上限,跟刑度一样
这边我想岔开说说
有个政治人物说啥鞭刑违反人权
我真的快笑死
人权组织很爱讲可恢复性
特别是在死刑讨论的时候
因为枪决了,人死了,就算发现是冤案,也赔不了钱给他爽
逻辑基本是成立的
但是
鞭刑其实本质上是比现在这群人权脑更加具有可恢复性的刑罚
因为肉体的伤,干他妈会好啊~~~~~~~~
前面就说了
一鞭下去大概就是半个月到一个月
且鞭刑的执行还有医生严格监管
看犯人的身体状况不能执行
那就存著,等伤好再鞭
换言之,本质上其实不存在什么终生伤病问题
反观人权脑最爱的自由刑
我就问了
把一个冤狱者关二十五年
请问对这个冤狱者心理创伤,以及人生规划
你们这群人权脑有任何可以恢复性的手段吗?
没有,干他妈就只能赔钱
同样是被误判的冤鞭者
躺一个月,然后被发现冤狱,拿钱
这两个可恢复性差距有多大?
现代社会已经普遍认知
虐待,不只有肉体虐待
包含了精神虐待
而精神虐待,以长期精神虐待伤害性最高,不可恢复性也最高
正好啊,人权脑最爱的自由刑全部符合条件
讲白了一句
精神虐待没有比肉体虐待更人道,更人权!
从法律的应报性、矫正性、可恢复性来说
鞭刑或者是其他肉刑方式
只要不留下终身伤病残疾
都屌打自由刑的存在
且大幅的减少台湾矫正或者是狱政的资源浪费
你要关一个诈欺犯一年到两年
政府要有一个监狱关它,要有以一群公务员管它
要再有另外一群公务员管公务员
还要专门的辅导员去矫正
但一鞭下去,就只要一个医生,然后送医院或家里躺半个月或一个月
成本低到哭爸~~~
还是老样子啊
哪个人权仔不爽的
不服来辩
就鞭刑比自由刑更富有人权性为命题
或者鞭刑比自由刑更道德为命题
随便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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