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啦,之前刚应征进公司没多久就说怀孕二个多月了
据她本人说是怀孕二个多月才知道的
然后工作到8-9个月的时候就请开始请产假了
休完产假就接着请育婴假,她本人是说这是她的权利一定要好好休满
但公司不就是在缺人的状况下才请她的
结果没多久就去生小孩了,这样她的业务不就又没人做了
所以育婴假到底该不该请好请满,还是意思意思一下休个产假就好了
拼经济还是拼生育,这好像满难解的
台湾企业一个萝卜一个坑,很多时候一个萝卜还要填好几个坑
就是好不容易请到人,结果又请假去了
育婴假到底该不该请好请满,毕竟是权利阿
有没有也尽义务的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