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ife103 (hibernation)
2025-09-25 12:13:20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鲍建信
3.完整新闻标题:
男拍录小女友性爱过程 赔偿上百万元换自由
4.完整新闻内文:
屏东邱姓男子与就读国中的小女友,在摩铁等处涉嫌嘿咻10次,并拍录性爱过程,被地院依
妨害性自主等罪,重判5年10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审酌他赔偿上百万元和解,从轻改判2年
,宣告缓刑5年。
判决书指出,2016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8日间,被告邱男明知其女友小茹(化名)为14岁以
上未满16岁,竟涉嫌带她到屏东县盐埔乡租屋处或汽车旅馆等地,涉嫌发生性关系9次,他
还拿手机拍录做爱过程。2018年间,小茹就读高中期间,邱男又开车载她前往屏东市某渡假
旅馆,涉嫌强行性侵得逞。
案经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将邱男函送屏东地检署侦查、
起诉,并被承办法官认定共触犯11罪,并处执行刑5年10月,他不服上诉,要求从轻发落。
高雄高分院开庭调查,邱男同意赔偿100万达成和解,并获得小茹原谅,并审酌两造曾为男
女朋友关系,改判有期徒刑2年,予以缓刑5年,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并接受法治教育10场,
及禁止连络、骚扰她,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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