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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kihira (Race Against Time)
2025-09-17 16:23:35刚出狱3天...台南男砍友9刀致死 二审仍判11年
ETtoday新闻云 记者林东良/台南报导
台南仁德2024年2月2日发生陈男刑满出狱暂住贾姓友人家,疑因遭贾男辱骂怀恨在心,凌
晨持菜刀猛砍贾男头部后方至少9刀造成重伤,贾男事后拒绝就医,直至同月20日被房客
发现死亡,台南地院国民法官法庭依杀人未遂罪判处陈男有期徒刑11年,刑满后再监护5
年,陈不服上诉,台南高分院17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台南地院国民法庭2025年6月判决指出,陈男因公共危险案服刑6月,2024年1月30日甫出
狱,仅隔3日即持刀行凶,依刑法第47条第1项规定属累犯。虽然被害人最终死亡,但因中
间存在拒绝就医等因果关系,法院仅认定陈男犯杀人未遂罪。
合议庭审酌,陈男有多次暴力前科、手段残暴、事后湮灭证据并企图脱罪、长期吸食强力
胶导致行为失控,且对恩人恩将仇报,对被害人家属也未道歉或赔偿。量刑鉴定报告并指
出,他有高度再犯可能,惟也考量他有认知障碍、领有身障手册,成长过程孤苦遭受家暴
与霸凌,并于到案后认罪悔悟。医师评估其认知障碍具治愈可能,因此依刑法第59条酌减
刑度。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于刑满后监护5年。
陈男不服量刑过重,向二审提上诉,并认为精神状态已经稳定,一审谕知被告应于刑之执
行完毕后监护5年,期间过长,且应以“刑前监护处分”为适当。
台南高分院审理后,认为综合考量与被告的犯行相当,量刑并无过重;另所谓有于刑之执
行前施以监护之必要,通常系指精神疾病症状太过明显,无法正常服刑之状况,本案被告
虽罹患强力胶使用障碍症及强力胶导致的认知障碍症2种疾病混合症状,但自2024年3月5
日羁押至今,已有相当时间隔绝强力胶物质使用,其病情已获得相当之控制,而无快速、
明显之恶化,难认有必须紧急、尽速接受治疗之必要,参酌鉴定医师于原审审理中也证称
:被告经评估后并无在监所里面捣乱或没有办法遵从监所体系管理的情形,而且若监护处
分先于刑罚执行,被告一旦结束监护处分入监服刑,恐因在监执行期间未能接受完整而规
律的治疗,致被告期满欲复归社会时,又会因精神状态渐趋不稳,而有再犯或危害公共安
全之虞。一审谕知被告应于刑之执行完毕后执行监护处分,亦无不当,陈男上诉应驳回。
本案得上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917/30351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