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冷血弑亲!勒毙妻子、岳母、继子还弃尸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5-09-16 17:20:53
※ 引述《yukihira (△_△▲)》之铭言:
: 联合报/ 记者 蒋永佑/新北即时报导
: 男子张泓毅去年5月疑因感情不睦和金钱纠纷,涉嫌2天内连续在新北市三重住处,犯下勒
: 毙妻子、岳母及继子祖孙3人,再将3名死者弃尸在租屋处,窃取死者现金、存摺、首饰,
: 盗领现金及盗刷信用卡,逃亡10天才被捕。新北地方法院国民法官今依杀人等罪嫌重判泯
: 灭良知的张男死刑。
按照新北地院一一三年度国审重诉字第七号刑事判决摘要,看来是“三个死刑”加上诸多
有期徒刑、没收等的样子(有逐一评价)
但真的能做到第三审定谳后,再来进一步详谈
在此之前,毕竟依法必须职权送第二审,不管被告方面是否有表态都一样,因此要下定论
的话,可能说太早了点...
原文:
【主文】
张○毅犯杀人罪,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又犯杀人罪,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又成年
人故意对儿童犯杀人罪,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又犯如附表“主文”栏所示之罪,各处
如附表“主文”栏所示之宣告刑及没收。应执行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事实摘要】
一、张○毅是陈○妍的配偶,刘○姫是陈○妍的母亲,儿童陈○辅(民国一一零年生,下
称陈童)是陈○妍的儿子,四人共同居住在陈○妍租用的新北市三重区房屋(下称本案房
屋),彼此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家庭成员关系。张○毅对其他人做了以下行为:
(一)基于杀人的犯意,于一一三年四月三十日晚间至五月一日凌晨间某时,在本案房屋主
卧室内,趁陈○妍熟睡时,一手拿枕头压在陈○妍的面部上,一手勒住陈○妍的脖子,导
致陈○妍窒息死亡。
(二)又基于杀人的犯意,于一一三年五月二日凌晨三时许,在本案房屋次卧室内,趁刘○
姫熟睡时,双手用力勒住刘○姬的脖子,导致刘○姫窒息死亡。
(三)再基于成年人故意杀害儿童的犯意,于一一三年五月二日十七时许,把陈童抱到本案
房屋主卧室,再以双手及充电线勒住陈童的脖子,并在陈童的口内塞毛巾,导致陈童窒息
死亡。
二、张○毅杀了三人后,分别为以下行为:
(一)基于窃盗之犯意,窃取原刘○姫所有的身分证件、金融机构帐户存摺、信用卡、印章
及保险箱内的玉制手镯、玉制项链等财物。
(二)基于窃盗之犯意,窃取原陈○妍所有的身分证件、金融机构帐户存摺、提款卡及印章
等财物。
(三)基于行使伪造私文书及以不正方法由自动付款设备取得他人之物之犯意,于一一三年
五月三日十二时二十五分许,到中信银行东芦洲分行,将刘○姫帐户内之存款新台币(下
同)十五万元临柜转帐至陈○妍之中信银行帐户,再将款项分次领出。
(四)基于行使伪造准私文书及诈欺得利之犯意,于一一三年五月四日,在“包我宝贝交友
网”网站上,盗刷刘○姫之中信银行信用卡一千八百九十九元,购买升级VIP服务。
(五)基于行使伪造私文书之犯意,于一一三年五月六日十一时五十九分许,搬离本案房屋
逃亡至台中,并于同日十四时许入住旅馆时,在入住旅客资料单上伪签父亲“张○旗”之
姓名,并交付该入住旅客资料单给旅馆人员,隐匿自己的身分。
【量刑】
一、被告利用被害人熟睡之时,以残忍的手段陆续杀死三人。且在最后杀死陈童时,前后
折磨陈童历时数十分钟,可谓“虐杀”,被告视人命如草芥,应予严谴。
二、被告自以为是的认为陈○妍是处于不快乐的环境,竟趁陈○妍熟睡时将之杀害,又在
杀死陈○妍后,认为会造成上述情境之人的元凶是被害人刘○姫,竟基于报复之心理,杀
死六十九岁之刘○姫。被告杀死前述二人后,竟为了方便逃亡,以残忍手段杀死稚嫩无辜
的陈童。被告上述行为的动机令人不齿。
三、被告杀死三人后,还为附件所示各项财产犯罪,未有任何愧疚或良心不安之情。在台
大医院精神鉴定团队鉴定过程中,被告表示对本案犯行不后悔,更表示“还是会杀死刘○
姫”等语,显见被告并无悔意,完全无尊重他人生命法益的态度。
四、被告前有侵占遭法院判刑的纪录,素行不佳。被告之教育程度为高中肄业,家境亦属
宽裕。
五、被告在案发后多次供称:还要杀死陈○妍之姐陈○瑜,以及陈○妍之前男友王○骏等
语,鉴定报告也指称,被告若再有足够动机,仍有可能影响其再犯;整体的“再犯可能性
”为“中”。显见被告仍极有可能再犯暴力犯罪。
六、本案是基于直接故意、出于预谋之连续杀人;亦有对被害人施加明显不人道、有辱人
格、极端凌虐之残忍手段;被告残忍杀害陈○妍暨自我保护能力明显不足之六十九岁老年
人刘○姫与三岁陈童之情,显见被告就杀死被害人三人部分,均符合宪法法庭一一三年度
宪判字第八号所称犯罪情节最严重之要件。
七、综上,本院国民法官法庭审酌上情,并斟酌生命的可贵与检察官、被告、辩护人、诉
讼参与人及代理人暨告诉代理人对量刑的意见,判处如主文所示之刑。
至于“鉴定报告”云云,只希望上级法院是已经明白了国民法官的意思,千万不能大发慈
悲,才能真正打醒废死团体
整个犯案过程听了,只会令人毛骨悚然、心生畏惧,迟迟都不能忘怀!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