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陈椒华正式收到台南市警察局通知书 9月到案说明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5-08-30 14:05:24
※ 引述《WuSam (藤原豆海)》之铭言:
: 台南市政府黄伟哲大市长控告我违反灾害防救法,前日我收到警察局通知书。我打电话询问
: 承办警官我违反何法条? 得到答案是违反灾害防救法第53条第3项。
: 我查了灾害防救法第53条第3项的修法背景(108年5月22日三读),修法理由主要是灾害期
: 间若有“假通报”或“散播不实灾害讯息”,将严重干扰防救灾运作,误导人民避难与政府
: 调度,甚至引发社会恐慌。因此增订第53条第2~4项,明确处罚:假通报(行政罚锾);散
: 播灾害谣言或不实灾害讯息(刑责,最重3年/100万元罚金);致人死亡或重伤(加重处罚
: ,最高无期徒刑)。
: 我并没有“散播不实灾害讯息”,也没有严重干扰防救灾运作,更没有误导人民避难与政府
: 调度,也没有引发社会恐慌,无法理解黄伟哲身为大市长,动用警察办我违反这法条的用意
: 为何。
: 我在7月6日丹娜丝台风过后约2星期,看到灾区仍有许多灾民的屋顶无人协助盖帆布,也问
: 了灾区的朋友,他们没有看到台南市公务人员去协助,才发文质疑黄大市长。
: 我的发文动机是看到灾民受苦而感到难过,主要是质疑黄大市长的指挥有问题? 并非散播不
: 实灾害讯息”,也没有任何干扰防救灾运作的行为,也非误导人民进行避难与影响政府调度
: ,并无引发社会恐慌。
: 9月我会去台南市警察局说明,对于承办警官,我要说声辛苦您们了,对于这种滥诉,还要
: 劳烦您们于百忙之中来处理,实在对您们很抱歉,辛苦了!
理论上这种一己之见,在检方面前说不通
不过黄伟哲市长方面,也有失职的问题,只是因为任期将届、结束后就会卸任,所以才会
有恍惚的感觉
(即对市政不予关切,反而是配合党部中央的“战法”)
但还是要搞清楚当时的状况:
质疑内容是“救灾不力”,这根本不像是法令阐明的“假消息”,因此无法理解能够混为
一谈的缘由
且当时还正值“大罢免”的政治恶斗,这些原则上已被看在眼里,但沉浸在忘我氛围的可
能不会了解
如今还要牵扯司法,虽然才刚由警察局接案,但非告诉乃论之罪基本上是检察官定夺是否
起诉,警察局没有相关权限。
该扮演角色全部搞得一团糟后,真心觉得不能只看字面解释
相反的还需要通晓“读心术”,才能避开这种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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