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interson (含泪复活长期持续更新)
2025-08-27 18:25:19※ 引述《lbo (shark)》之铭言:
: Google很好用,AI很方便。
: https://assembly.gov.taipei/
: 台北市申请使用道路是这个网站,法规依据是“集会游行法”及“台北市申请使用道路集
: 会要点”。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58&flno=6
: 规定得很清楚,“集会、游行不得在左列地区及其周边范围举行”,所以这个路权申请自
: 始就不可能得到许可,既然从没申请到路权,又哪有“后来”被取消的问题?
: 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LawSearch/LawArticleContent/FL031449
: 请看第1条“为使本府工务局新建工程处(以下简称新工处)核发集会游行法第九条第一
: 项第三款规定之集会处所使用道路同意文件”,最终决定权不在中正二分局,而是在新工
: 处。
: 再请看第4条,申请时就要先缴保证金,如果审核不通过,保证金退还。所以会以为“缴
: 了保证金=申请获得许可”的人,不是蠢到看不懂规定,就是故意说谎。
: 最后请看第6条,“申请人如有不服,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济”,所以可向上级机关“台北
: 市政府工务局”提起申复,或向“台北市政府”提起诉愿,如果想偷懒点,欢迎拨打1999
: 市民热线,市府相关单位会尽快作出回复,要不试试市府是会回复“新工处不受本府管辖
: ”还是回复“新工处系依法判断”?
: 所以,是谁说谎?是谁民粹?又是谁在故意挑起对立?
中正第二分局报告: 一、有关媒体报载民众申请总统官邸旁路权遭警方驳回一案,说明
如下:
(一)本市办理相关市区道路路权审核,系由市府工务局新建工程处与警察局共同审核,
并由辖区分局、警察局与新工处依流程进行,合先叙明。
(二)经查民众于8月25日于本府新工处建置之“台北市申请使用道路网系统”申请道路
路权,申请地点为中正区重庆南路二段○巷西侧及湖口街○侧。因上揭路段为内政部订颁
之总统官邸集会游行禁制区范围内,
本分局爰依集会游行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一款略以,“
集会、游行不得在总统官邸及其周边范围举行。”,
建议市府新工处核准路权时,应依法不予许可。
中正二分局都自己承认
是他们叫新工处不要准了
你还在问Ai 说什么不关中正二分局的事
脑子很好用,不要整天问Ai
Ai很常骗人跟民进党一样
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