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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OC (花严)
2025-08-25 23:56:36陪审团协会:挺删除防串证可羁押修法、民进党不可昨是今非
新头壳 林朝亿 2025.08.25 16:16
对于民众党团提出刑事诉讼法修法,删除“勾串共犯或证人”羁押事由,台湾陪审团协会
今(25)日发出声明力挺,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项第2款,将“以防止勾串共犯或证
人之虞”列为羁押理由,长期以来备受批评。此一事由过于抽象、主观,往往仅凭检方推
测即可成立,辩护人几乎无从抗辩,形同“莫须有”,严重违反无罪推定、法律明确性与
人身自由保障。
陪审团协会表示,审前羁押,就是在被告未经审判判决有罪之前,就预先惩罚的危害人权
制度,是一种严重侵害人权的方式,法制上必须严格限制。但是,台湾现状却是把严格例
外不得已的制度,于以常态化,尤其是政治性被告更形严重。实不可取。
陪审团协会表示,国际上,多数民主国家并未将“串证之虞”直接作为羁押理由。美、英
各国,审前羁押并未以“串证”为羁押理由。
陪审团协会表示,审前羁押通常只有在“危害社区”之情形,例如:继续再犯、或恐吓告
诉人或证人,或烟灭证据。另外一个理由,就是逃亡。
陪审团协会表示,欧洲国家也只有像德国这种法制不发达国家容许“串证”例外情形,但
必须有具体明确的事实基础,且审查极为严格,比例上也只有5%左右,也非常态。台湾现
行规定相较之下过于宽松,极易造成滥用。
陪审团协会表示,过去民进党曾分别在2008年与2012年提过有关“以防止勾串共犯或证人
之虞”为羁押理由修法草案,修法理由皆是以串证为由羁押被告有倒果为因,“未审先判
、押人取供”之嫌,违反无罪推定原则,故应删除本款羁押事由。
陪审团协会强调,推动改革应不分党派,也非为特定个案护航,而是为保障所有国民免于
不当羁押。政党也不应昨是今非,因人而异,双重标准。
陪审团协会表示,今既然有立法院提案修法,即应把握改革契机,使台湾人权保障之路更
进一步,并维护人民对司法的信赖。确保台湾的民主自由。因此,他们呼吁,应尽速删除
“串证之虞”的羁押理由,真正落实无罪推定,维护司法公平公正,捍卫司法正义与人权
。
将台湾的司法审判制度,走向更进一步。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5-08-25/989811
备注:
民进党过去的主张都要别人帮忙达成,打着司法改革的口号
执政多年一事无成,现在人家提修法反而事事唱反调,动辄释宪着实可叹
制图仔也是被以勾串之虞,硬押两个月,超级恶心
民进党提案纪录
https://i.imgur.com/weUZONs.jpeg
https://i.imgur.com/Vnyg9t7.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