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eninher (cheninher)
2025-08-13 19:41:41※注:有电视或媒体有报导者,请勿使用爆卦!,切勿用爆卦张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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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苗博雅可以,传真专家不行?
#京华城案 昨日再度开庭,#沈庆京 的律师要求传唤对 #都市计画法 与容积奖励,有多
篇专文论述的云科大科技法律所杨智杰教授出庭作证;但合议庭态度消极,驳回理由与裁
定更是连三变,最后甚至出现“暂时性裁定”,犹如民进党“暂时性关税”翻版,资讯与
说法超混乱。
沈庆京的辩护廖威智律师请示法官,他们日前申请杨智杰教授作证,请问审判长是否会排
入?审判长江俊彦直接表示:“没有传唤必要”。廖威智律师不服,质疑院方既然可以同
意检方传唤 #不适格证人 苗博雅 MiaoPoya。为何阻挡辩方传讯专家证人? “杨智杰明显
比苗博雅专业!”,检辩武器应平等。
此时许芳瑜法官开口表示:“这是程序问题”,她说按规定,如果要传专家证人,那检辩
双方都要各提出人选并经由对造方同意才可以。然而,根据112年刚刚修正的刑事诉讼法
第211条之一:“为协助法院妥适作成裁判, #法院得依职权或声请选任 本案法律问题之
专家学者征询其法律上意见。”
换言之,相关法规并没有许芳瑜法官所说的,传专家证人还要经对造方同意的规定,“能
否裁定羁押、能否请专家证人是法官的职权。”法官怎么能拿一个莫须有的规定与程序,
把责任推给检辩?照许法官所言,难道检方要传专家证人、辩方也一定要传?有一方不同
意就通通不能传?
廖律师进一步质疑,当初柯文哲委任律师强力反对传苗博雅,认为苗未参与容积审议决策
、浪费审诘时间,检方却还是坚持,若标准一致,何以北院不准被告传可证明京华城案用
合法的真正的专家?还对被告百般刁难?
经过一阵攻防,对传讯专家证人一事,审判长最后谕知:“态度开放,尚未决定可以或不
可以”。
从“不可以”,到“不是不可以”只是程序不符合、再变“态度开放、尚未决定”,法官
在十分钟内说法连三变,但我们要问的是,如果“程序根本不符合”,法官为何不坚持原
本的裁定“不传专家”,却自己大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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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绿共法官不演了。检察官先不演。再来法官也不演了。
不给被告按照法律传唤专家。被告百方要求之下才考虑可以传唤。
无耻。
法官大人。搞这么久找到京华城容积奖励到底是违反哪一条法律?讲的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