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shuang (竹碳乌龙)
2025-08-08 00:45:38※ 引述《HOMEWA (回家的蛙)》之铭言:
: 台中地院审酌,陈男、田女图谋不劳而获,利用罹患轻度智能障碍而难以向外求助的被害
: 人,先后恐吓取财、恐吓得利,又与田男一同私行拘禁、只要不从就加以虐打,使被害人
: 丧失行动自由,居于类似奴隶的地位。
: 衡量陈男、田男均坦承犯行,田女虽于讯问时坦承犯行,又于审判中翻供。全案依妨害自
: 由之使人奴隶、遗弃、恐吓取财、恐吓得利等罪,分别判处陈男应执行2年10月、田女2年
: 3月,田男2年1月。
这个判决非常的奇怪
私行拘禁重伤三到十年,没用
恐吓罪两年以下
恐吓得利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
伤害罪重伤害五年以上
278条5年以上12年以下
奴隶罪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中华民国一罪一罚,他是怎么判成两年而已?
都已经私行拘禁打到快死才丢出去这样才只判两年?干难怪台湾诈骗集团都直接当街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