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osel 2025-08-07 22:30:09※ 引述《bb10181128 (bb)》之铭言:
他可以先去问外交部、内政部, 日本政府不承认中华民国的状况下,
日本人归化中华民国有没有办法放弃日本国籍, 还是拿张不受理证明书就放行
另外最后一段就错了, 政府早就开放部分国家担任公务人员,
还是民进党立委的陈情案
https://i.ibb.co/wFDYBfcG/dcid.jpg
[新闻] 放宽具双重国籍国民任公职规定 立院三读通过
https://www.pttweb.cc/bbs/Gossiping/M.1683778582.A.12A
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原规定,具中华民国国籍兼具外国国籍者,不得任用为公务人员。
本次修法增订但书,若上述双重国籍者,是因为他国法律以致无法放弃外国籍及取得证明
文件,但他于到职前已办理放弃外国籍,且经外交部查证属实,仍得任用为公务人员,并
以不涉及国安、国家机密的机关及职务为限。
提案说明指出,经查,部分国家如阿根廷国家法令或政策规定,不许可其国民放弃国籍。
基于保障宪法第18条所定人民服公职权利,因此放宽任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