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floz (醉)》 之铭言:
: 标题: Re: [问卦] 脆热议:现在开始大造谣 7/26没造谣才输
: 时间: Wed Jul 30 15:18:3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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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大家记得一个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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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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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有造谣宣传罢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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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图寄过去检举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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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罢免期间,不是社维法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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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04 条
: 意图使候选人当选或不当选,或意图使被罢免人罢免案通过或否决者,以文字、图画、录
: 音、录影、演讲或他法,散布谣言或传播不实之事,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五年
: 以下有期徒刑。
: 以散布、播送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候选人、被罢免人、罢免案提议人之领衔人本人之深度伪
: 造声音、影像、电磁纪录之方法,犯前项之罪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意图营利,而犯前二项之罪者,依各该项之规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得并科新台币二
: 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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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法务部可能吃案,拖延,故意不办,故意找不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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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们最后也可以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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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政府,掌控司法到了什么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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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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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辟谣,检举,救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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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eatk (吃K)》之铭言:
: : 挺罢脆友在大失败后开始新风向,积极制作造谣图卡广传,有人建议先冷静立刻被其他
人
: : 围剿,并称之前好好论述不造谣都没用。
: : 原来之前不造谣的吗? 现在这招8/23应该稳了
: : 被斥责不敢造谣就去后勤
: : https://i.imgur.com/3VQ8isp.jpeg
: : 投票证明造谣比较有用
我必须要说
寄给法务部这种匿名检举
基本上法务部不做后续也没有任何关系
直接石沉大海
建议直接上司法院网站抓刑事告发状
具名向地检署告发
这样至少会知道结果
会知道有没有传人去问
虽然没有救济的权利(告发没办法再议)
但至少可以知道用什么理由认定不起诉
当然要这样告,就建议抓比较明显的
至少要看的出来
1.他造谣
2.造谣的内容同时要有鼓吹别人投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