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range7 (愛橘)
2025-07-18 18:04:41民进党今天一直以有新增刑法272条之一来讲他们有多支持儿童保护
但我想问问272条既然有用的话,当初那个保母凌虐致死的案件为啥不用272条去起诉?难道
检察官是法盲?
“台湾台北地方检察署起诉刘彩萱以及刘若琳两姊妹3项罪名,包括1. 《刑法》第286条第1
项、第3项:凌虐儿童致死。2.《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112条第1项前段、《刑?
》第302条之1第1项第4款与第2项:成年人故意对儿童施以凌虐而妨碍自由致死。3.《儿童?
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112条第1项前段、《刑法》第277条第2项:成年人故意伤害儿童
致死”
后来我去找一下272条到底是在干嘛的
“第 272 条
对于直系血亲尊亲属,犯前条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这我他妈的已经不想吐槽了,你他妈的一直讲你有针对272条有修订所以你支持保护儿童
干你娘的要是故意虐杀他人儿童怎么办,也是用272条去办吗?机掰勒,是不是还要先做亲?
鉴定来证明是不是直系血亲?
干你妈的民进党立委真他妈的有够无耻
硬是拿直系血亲的法来讲可以涵盖全部,垃圾!
※ 引述《CrazySept》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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