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打了就切!骤然变换车道害急煞 车主喊

楼主: hn9480412 (ilinker)   2025-07-17 20:24:03
打了就切!骤然变换车道害急煞 车主喊冤“后车没保持距离”
05:402025/07/15 中时新闻网 简铭柱
台北市一名陈姓车主将爱车借给友人驾驶,不料友人在文山区变换车道时,因“任意骤然切换车道”遭检举,事后车主不仅被开罚,还被吊扣车牌6个月。陈女不服,认为后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且可能超速,愤而提告要求撤销处分。但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变换车道确实不当,判决陈女败诉。可上诉。
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8月25日下午,陈女的友人驾驶她的车辆行经文山区兴隆路三段时,突然在3秒内从中线车道向左切入内侧车道,导致后方车辆紧急煞车,差点发生碰撞。后车驾驶气得检举“恶意逼车”,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任意骤然变换车道迫使他车让道”开罚,并吊扣车牌6个月。
陈女收到罚单后不服,主张“后车未保持安全距离,甚至可能超速”,认为裁决不公,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她强调,变换车道时有打方向灯,且后车若保持安全距离,根本不会受影响,质疑裁罚不合理。
然而,法官调阅检举影片后发现,陈女的车辆在短短3秒内快速切入内侧车道,当时与后车距离不到4公尺(一段车道线标准长度),导致后车不得不急煞闪避,明显构成“骤然变换车道迫使他车让道”的违规行为。
法院指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变换车道的车辆应礼让直行车,并确保安全距离,而非要求后车主动保持距离。陈女虽非实际驾驶人,但作为车主,有责任确保车辆合法使用,因此裁罚并无不当,最终判她败诉。可上诉。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715000015-260402?chdtv
驾照不知道怎么考的,一堆人开车看到缝就直接插队插进去连安全距离都不抓
作者: ultratimes   2024-04-04 11:37:00
他打的又不是鲍尔或是骷髅伯,人家对他期待是打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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