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nzip390 (伊恩)》之铭言:
: 挡人钱财如杀人父母,
: 我真的想不通为什么敢不发一万啊???
: 这不就是人民多缴的税金还给人民吗???
: 敢不发一万的理由是什么???
: 有八卦吗?
这不是敢不敢的问题
而是民主宪政体制上的程序问题
先说结论
行政院“不编列预算”不可作为拒绝执行的依据,若拒不执行则构成违法违宪的怠惰行政
。
依宪法与预算法体制,预算的编列应以“落实法律执行”为基础,
根据《中华民国宪法》第70条、第72条、第75条,立法院依法完成三读程序之法案,经总
统公布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行政机关有义务遵守并执行。根据宪法第53条:行政权由行政
院行使,应依法行政。法律经公布即属有效,行政院若不执行,形同违法怠惰行政。根据
宪法第171条:违宪行为无效。行政不执行有效法律,即构成违反宪法授权秩序,其不作
为可视为违宪。
即使行政院认为财力不足,也不能据此拒绝执行法律,而应依法:
向立法院提出削减执行规模的版本;或声请宪法法庭进行解释或救济程序,而非自行决定
不执行。
这边提供一个实例:
2023年司法院与行政院在国民法官法施行时,爆发执行人力与经费争议,行政院迟未编列
必要法官与人事预算,遭宪政法学专家批评为“行政怠惰干扰立法意旨”。
因此若行政院利用不编预算来对抗
则依据五权宪法互相制约原则,立法院应提案纠正行政院违法之行为。监察院应弹劾纠举
行政院怠惰行政之行为。司法院宪法法庭得声请对行政院“行政不作为违宪”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