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aiduc (å°ç«æŸ´)
2025-07-08 19:26:08先讲一点
唸书人或读书人面对事情甚至面对法律的时候常常会有斟酌字句的态度
这很正常
其实连有司法官经验的委任老律师
就算陪同侦讯的老律师还不知道要讲什么话的时候
老律师其实已经在盘算斟酌被告所答复的话的字句
被告答复的话其中的字句好不好老律师会知道
甚至老律师可以想出面对司法的被告如何讲出更好的话更好的字句
但是法院侦讯和检警侦讯都是很冗长囉嗦的
小案子都够花很多时间 更何况大案子
听打的书记官免不了会打错字或者打错别人回复法院的东西
所以不管检警还是法官 不太想浪费时间让人家做细部的修改
好一点的情况会让人做修改笔录
另外一点 看身分
如果是告诉人、证人或原告等这种身分
修改笔录细部的权限会比较好
但是如果是被告 甚至是羁押的被告 甚至是犯罪明确的被告
法院问讯笔录是不太想理这种人的 不太会让被告拖时间
但是好一点的情况还是会让人做笔录细部修改
而且还有一点
羁押的被告或犯罪明确的被告如果公然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很想自杀
听打的书记官不会把审问的罪犯想要自杀的话语打进笔录
讲一次没有用 讲两次也没有用
反正罪犯乖乖接受法律制裁就好
罪犯很想死不是法院想考虑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