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还台北台风假?郑明典:有环流正在重组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5-07-07 11:43:33
※ 引述《PealRay (PealRay)》之铭言:
: 中国时报 王嘉庆、中时、陈君玮
: 丹娜丝台风沿“纵贯线”北上,6日深夜登陆后迅速减弱,连台风中心都不见了,直到凌
: 晨才再长出来。前中央气象局长郑明典PO文,指台湾北部海域有环流正在重组,网友一片
: 譁然,直呼“难道要还给北部一天台风假吗”。
: 推 alittleghost: 造谣不用气像法关押吗? 42.79.154.141 07/07 11:18
需要先看法律上的记载:
《气象法》第十八条
(第一项)
机关、学校、团体或个人经中央气象局许可者,得发布气象或海象之预报,但不得发布警
报或灾害性天气中之豪雨及台风之预报。
(第二项)
为前项发布时,应注明发布者之名称全衔或姓名。其有发布灾害性天气之预报者,应同时
注明中央气象局发布之警报或灾害性天气之预报。
《从事气象海象预报业务许可办法》第四条
从事本办法所许可之气象或海象预报业务之预报人员,须曾从事气象或海象预报相关技术
工作满三年以上能提出证明,并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专科以上学校大气科学或海洋科学相关科、系、所毕业者。
二、教育部承认之国外专科以上学校大气科学或海洋科学相关科、系、所毕业者。
三、公务人员高等考试气象类科考试及格并领有证书者。
四、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三等考试气象类科考试及格并领有证书者。
而郑明典既然曾经在前中央气象局担任主管相等之职,相信已经符合前述条件。
至于“造谣”部分嘛...
对照《气象法》,最接近的就只有第十九条第一项:
“新闻传播机构对中央气象局发布之气象、地震或海象之预报或警报,均应适时据实广为
传播;如有错误,经中央气象局通知后,应立即更正。”
言下之意,除非现在的中央气象署关切,否则他应该是不会主动修正本身的预测啦...
再说了,《气象法》施行至今,鲜少有判罚的个案
因此理论上尚可相信其等专业,只是对于潜在的“害群之马”,则不能迳行论断没问题就
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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