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MWi3 (在那叫什么)
2025-07-05 23:47:48古代是审检一体,县官独揽审判大权。
包青天的办案形态在现代称为“纠问制度”
,意即法官不只执掌审判
,法官也要指挥办案,早期台湾的刑事诉讼制度就是这个情形
,直到民国69年起实行“审检分立”
那么人中吕布的北检检察官
[问卦]我发这图会被鸡鸭吗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1655632.A.8AA.html
引:
https://i.imgur.com/i7lEsoh.jpeg
是不是审检分立的最佳范例?
至少是对嫌疑人无限抗告
,不像包青天是直接检审一体、堂下听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