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BOC (花严)
2025-07-05 15:26:28※ 引述《westdoorcard (West)》之铭言:
: ETtoday新闻云
: 恐吓北检11检察官!台中女“加工血迹”遭羁押 北院4大理由曝光
: 2025年07月5日 10:18
: 记者黄哲民、庄智胜/台北报导
: 北院今(5日)针对林女羁押理由,提出4点说明:
: 一、被告林女经讯问后,不争执声请书所指部分事实,并有卷内相关卷证等足稽,可认被告
: 涉犯刑法第305条恐吓危害安全罪、第153条煽惑他人犯罪(被告林女)、个人资料保护法第20
: 条第1项、第41条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罪之犯罪嫌疑重大。
:
: 二、本件到案被告间彼此供述不一,有事实足认被告有串证及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
:
: 三、又有事实足认被告有短期内再犯同种类犯罪之虞。
:
: 四、考量被告权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维护之动态平衡,并审酌宪法上比例原则后,为保全证据
: ,以及预防被告再犯恐吓之同种类犯罪,尤其刑事诉讼法对勾串共犯、证人,以及预防被告
: 再犯同种类犯罪并无有效预防规定,亦无法如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以仅能于被告逃匿时
: 没入保证金之具保担保之;故认无法以具保、责付或限制住居代替,而认有羁押必要。爰依
: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项第2款、第101 条之1 第1 项第4款、第105条第3项规定,将被告羁
: 押于台北(女子)看守所,并禁止接见通信。
: https://www.google.com/am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3fnews_id=2990705
其实四大理由都是屁,发个普通图文没加字都被羁押;就算加了血债血还就算是恐吓?
真实原因就是郑部长震怒,不过原因不好说,到底是检察官被威胁,还是他们搞死人才
震怒。
法务部新闻稿︰
本部郑部长获悉后立即指示台湾台北地方检察署王检察长,除尽全力维护检察官同仁安全
外,就涉及暴力恐吓执法人员之犯行应予严惩查办。
郑部长除了在质询台上支支吾吾外,跟北检一样,都在忙着政治那些
https://i.imgur.com/Z1wHaZA.png
原图只有检察官名字跟公开的照片;加工过加上“血债血还”字样
哪里构成恐吓?
依据最高法院52年台上字第 751 号判例要旨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之恐吓罪,所称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
之事,恐吓他人者,系指以使人生畏怖心为目的,而通知将加恶害之旨于
被害人而言。若仅在外扬言加害,并未对于被害人为恶害之通知,尚难构
成本罪。
https://i.imgur.com/kjtbTWJ.jpeg
判例︰https://bit.ly/46uKg0P
先不论粉专原文只有记住名字跟长相,连威胁都不算;
就算后来别人转发加工“血债血还”也没扬言加害,
遑论对被害人构成恶害之通知。
之前被绿营网军洗版的麦克风,在FB贴出侧翼对他的言论
“找竹联帮的朋友送他去柬埔寨”
检察官遇到这指名道姓为恶害的通知,说是纯粹开玩笑,上诉驳回。
https://i.imgur.com/76rD5w8.jpeg
要说司法保障言论自由而言,是对绿营侧翼网军
对杂质来说,司法是拿来箝制言论、整肃政敌的,从政敌到他的支持者,都成为杂质
言论自由比戒严时还不如
言论自由比戒严时还不如
言论自由比戒严时还不如
咱们云豹前董事长赖劲麟年轻时,到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缉的官邸喷漆
“228元凶,血债血还”
事后调查局约谈,他们自称逃亡后逃过一劫
不过戒严时期,逃亡能逃过一劫?
结果根本就是蒋经国不追究
https://i.imgur.com/WRzYkGu.png
https://i.imgur.com/hHh90k5.png
没想到今日杂质的言论自由标准,比戒严时还低,戒严他还有行动去喷漆
今天只有做个图,写写标语,突然就变成恐吓了???
整件事恐怖的地方只有我们的司法跟民主水平真的回到党国时代
还有过之而无不及,所谓一朝回到解严前,可悲可叹
这里再教赖皮一招,把反对罢免的人都抓光
就能达成大羁押、大成功了
这又是一次独裁的胜利
https://i.imgur.com/Opdht5Y.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