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侣闹分手...她泼油点火烧死对方3岁女儿!二审仍重判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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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记者吴
铭峯
桃园大溪2022年2月间发生一起民宅纵火案,纵火的邓姓女子因与同伴游姓女子闹分手,愤而泼汽油纵火烧死游女的3岁女儿。一审国民法官将邓女重判有期徒刑20年,案件上诉二审时,邓女撤回上诉,并哽咽说自己会承担一切责任。全案于2日宣判,高院仍旧判处有期徒刑20年。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称,邓女(28岁)与游女(32岁)2020年9月开始交往后,邓女就搬进游女位在桃园大溪的3楼铁皮屋同居,并与游女当时不到1岁的女儿同住。2女交往2年多,2022年底,游女开始与廖姓前男友联系,廖男更在2023年1月前来探望女儿。当时邓女就猛吃醋,大发雷霆,与游女大吵一架,还恫吓“要烧死你全家”。
当月底,邓女就到加油站购买汽油,恫吓说“我要把你家炸了。”并将汽油藏放在储藏室内。2女持续发生争执,游女要求分手,并要邓女搬走;邓女不愿意,2女冲突不断上升。2023年2月7日上午9点多,游女与女儿还在睡梦中时,邓女取出汽油朝2母女泼洒,随即引火。火势吞没游女以及3岁的女童,游女冲到浴室洒水自救后,要冲出救护女儿,却遭邓女拉手拦阻,3岁女童头部、躯干、四肢2至3度烧伤达90%,因烧灼伤而死亡,游女身受重伤,邓女也因烧伤被送医治疗。
检警依照“家暴杀人罪”,对邓女提起公诉。一审桃园地院国民法官审理后,将邓女判处有期徒刑20年,另外依照恐吓罪判处拘役59日,得易科罚金。案件上诉第二审。
高院二审审理时,邓女突然当庭对法官说,“我要撤回上诉”,她表示,上诉是希望能跟对方和解,表达歉意;但若对方不愿和解,那就不需再争执,她对一审判决“心悦诚服”。不过因本案检方与被害人均上诉,高院仍需继续审判,而在审判程序最后法官询问她还有什么要陈述时,邓女哽咽说,自己会承担一切责任,请求法官依法判决。
全案于2日上午宣判,高院驳回检方上诉,仍旧维持有期徒刑20年的刑度。邓女并未到庭听宣判,而先前言词辩论终结时,记者曾经她是否后悔?承担责任会怎么做?邓女均不愿回答。
备注:
lGBT族群都这么生猛ㄇ
狂起来连无辜小孩可爱幼女都能点火活活烧死她…
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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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 远离lGBT
呕恶恶恶恶呕呕呕呕恶恶恶恶呕呕呕恶呕
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