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unk443 (CToID)
2025-07-02 09:55:19看到有人一直被检察官侦讯,然后一直否认自己行贿有感而发。
常看美剧的人都知道,当你被警察抓了,警察会跟你说:“你有权保持沉默。”
我们的刑事诉讼法第 95 条也有写到被告在被讯问的时候可以保持缄默,
无须违背自己之意思而为陈述。
乱讲话可能的下场就是,有可能今天检察官问了一个陷阱题,
你一时没有发现是陷阱题说出来的回答最后变成法官定你罪的証据。
那只要我们一开始就啥都不说,自然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那小弟我很好奇,如果今天被关在土城的那几位都行使他们的减默权,
台北地检署会怎么应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