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okann (欧洲)
2025-06-29 20:34:07※ 引述《playla (随心所欲)》之铭言:
: 跌倒瘫痪如“活着的死人”!新竹男请求安乐死 法院驳回原因曝
: TVBS 记者 沈冠勋 报导
: 新竹一名钟姓男子因跌倒造成颈椎重伤,导致全身瘫痪及大小便失禁,生活无法自理,自述
: “宛如活着的死人”。他与女儿讨论后,向新竹地方法院声请准许执行安乐死,并请求免除
: 执行者刑、民事责任。然而,新竹地方法院认为,生命权是重要宪法权利,我国尚无安乐死
他这个case比较难解
要知道 其实如果是有行为能力的人 根本不用考虑什么安乐死问题
因为法律不准你安乐死 可没准你烧炭自杀
烧炭+安眠药死 跟安乐死有个九成像 缺点大概就事后清理多一笔花费
唉 清理的钱那些葬仪社都老经验 跟安乐死价钱比 九牛一毛啦
他的案例问题是 他既然全身瘫痪 除非他坚挺意志不吃不喝
不然他很难自我实现平和死亡 也就是一定要假借他人之手
所以他才会主诉希望女儿免责 因为他要自己自杀是做不到的 非要女儿帮忙不可
那自然就会出现这种争议
不然输液死亡跟烧炭死亡 结果还不都一样
而且他这案例死亡必定医院要判定 加工人很难不被发现
阿至于那些什么植物人 卧床中风者 自己都没表达死意了
旁人就不用帮他操心了 不可能藉安乐死之名合法杀人的
(所以植物人这边就有一个bug 因为她无法表达所以不知道意愿 你无法也不能帮他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