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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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教父宁羁押也不交3.5亿保金 法官考量1点戴电子脚镣当庭释放
合议庭并限制陈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不得与同案被告、证人接触或骚扰,并应于每周ㄧ、三、六早上8点至10点向南屯派出所报到1次,施以科技监控电子脚镣。
而黄吕锦茹
北院考量,现今网络与通讯软件发达,被告黄吕锦茹等三人若释放在外,可轻易透过其他行动装置、通讯软件与证人联系、影响证人,为避免被告黄吕锦茹等三人规避或妨碍审判或执行之危险,除羁押以外,显无其他干预权利较轻微之替代手段
为什么博弈教父就不用担心网络与通讯软件发达,若释放在外,可轻易透过其他行动装置、通讯软件与证人联系、影响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