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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ih (Sayginer)
2025-06-17 20:46:27来看看已退休 管高岳的看法 6/16脸书公开评论
(曾任 法务部政风司司长 及 高检署主任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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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法务部快点去告黄国昌 是违法哪一条
也谈“公开播放侦讯光盘”有无违法?
首先,黄国昌委员在立法院所播放的这一段侦讯内容,个人猜测“应该是检察官讯问朱亚
虎的光盘片段”,但是并没有太多与案件有关的“实质内容”,纵使“公开播放”管见以
为亦无涉及违法之问题。再就个人之实务经验,法院一般会公开勘验者,主要是笔录记载
内容与讯问光盘内容有不符合之情形;如此的内容,纵使声请法院勘验,法院通常也不会
准许。
更何况,案件都已经起诉了,已无所谓“侦查不公开”的问题;如有涉及个资,只须隐去
此部分即可,诚如黄国昌委员所举的大法官尤伯祥及前政务委员罗秉成在过去均主张应公
开侦讯光盘的,难道“换了屁股就要换脑袋吗?”
黄委员在立法院所播放的这一段侦讯内容,与实质有关者,充其量只是“他们从来不找你
”,还是“107年以后不找你”;“你退出内部小组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你自己说你
退出的,你107年退出的。”也就是朱亚虎退出内部小组的实质原因而已。
至于,“你在玩什么文字游戏,你要想清楚,我们今天找你第三次来开庭了,你之前两天
你都觉得你讲什么,我们都顺顺的让你回家,你觉得今天还会这样子吗?”则似乎有以羁
押来恫吓朱亚虎的味道!“你不要再跟我说那些有的没有的,什么没有管过,这个你明明
都在管,你睁眼说瞎话。”检察官已先入为主,违反刑事诉讼法第2条第1项规定的客观义
务。“这是中华民国的星星将军吗?因为你是将军我才会生气…结果你在讲什么话?”个
人以为这已经涉及人格侮辱,甚至是侮辱中华民国的将军!
法务部部长在答询时,起初说这涉及起诉个案有关“证据能力”及“证明力”的问题,应
该由法院认定!个人只能“摇头”? 盖朱亚虎在107年为何退出所谓的“内部小组”,系
朱亚虎个人的问题,与其他被告应无关连。何况,朱亚虎已经检察官为“缓起诉处分”确
定(详个人FB前文“对于北检针对‘朱亚虎涉京华城案行贿’部分缓起诉处分的几点质疑
”),又何来“证据能力”及“证明力”的问题?这纯纯粹粹是“检察官问案态度”的问
题!
侦办如此重要的机敏性案件,且系全程“录音录影”,检察官的问案态度都是这样,那其
他案件呢?对于其他不明就里的民众又会如何想像呢?也难怪孟子会说“夫人必自侮,然
后人侮之!”这样的问案办案态度如何迎得人民的信赖呢?
在过去的时代,问案时声音如果稍为大一点,有些当事人都可能吓得“挫屎、挫尿”!所
以为免发生误会,个人过去在当检察官时通常都是说“X先生或女士我有OO问题请教你”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在(板检─现在的新北检)侦讯徐开喜时,他回应我说“请教我不敢
当,你是第一位称我为先生的检察官,只要我知道的,我一定会全部告诉你。”其实,对
于被告的尊重有时是突破被告心防的最佳利器!
个人真的无法想像,在今天的这个时代,检察官(还是女检察官)的问案态度竟然会比黑
道还要黑道!退休后终于慢慢的了解广义的司法(含检察)被外界诟病的原因。唉!司法
当自强!